說說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不合理之處

新個稅出臺以來,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的起徵點,又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確實減輕了工薪階層的個稅負擔,讓老百姓更有獲得感,據總局2019年10月新聞發佈會的數據報告,2019前三季度個稅減負4426億元,政府進一步讓利於民,提升居民幸福指數。

但是,在新個稅的執行中,也存在些許問題,給一些納稅人帶來了不少煩惱。

鋼筋工老李的苦惱

說說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不合理之處

老李來自湖南農村,今年54歲,文化程度不高,進市區務工有好幾年了,主要在市區的一些房地產項目工地做鋼筋工,在今年10月份,施工方要給他結賬5萬元工錢,但是要老李自己到稅務局去開一張發票才給錢,老李文化不高,聽到要發票報賬也是一頭霧水,但是為了結工錢也沒有辦法只能硬著頭皮去稅務局去開發票,去了後,大廳工作人員告訴他,開5萬元的勞務費發票,需要交30%的個人所得稅,需要交個人所得稅6000元,老李一聽嚇得汗都出來了,“我辛辛苦苦,日曬雨淋幹了一年才掙5萬塊錢,交稅就得1萬多(老李直接按5萬×30%的稅率算),哪有這樣的事嘛”,大廳工作人員告訴老李說第二年還可以彙算清繳的,只要一年開票不超過6萬元,交的稅還可以退的。

老李搞不懂什麼是彙算清繳,想到交稅要1多塊錢,在稅務大廳發了一通牢騷後沒有開票就回去了,他說反正我幹了活,老闆要是不給錢,我就坐他家不走了,管你什麼發票不發票,反正我要工錢天經地義。

根據新個稅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四項收入合併為綜合所得按年進行彙算清繳,但是對勞務報酬所得實行預法預繳稅款,具體預扣率如下:

說說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不合理之處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那麼按照新個稅法,老李應該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50000×(1-20%)×30%-2000=6000元,稅務大廳工作人員的回答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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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稅務局回答的也有些瑕疵,因為這筆稅款老李可以不在稅務大廳交,可以由付款的建築公司代扣代繳,但是不管是老李自己在大廳交還是由付款方代扣代繳,交個稅的金額都不會少的,都一樣是30%的稅率,預扣稅款6000元的。

假設,老李在2019年就只有這一筆5萬元的收入,第二年按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是肯定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那麼老李預扣的6000元個人所得稅就得退給老李。

預扣預繳、彙算清繳問題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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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預扣預繳後彙算清繳,多退少補,這個流程看上去沒毛病,但實際上存在不少問題啊。

就拿老李來說,老李這種農村出來務工人員,文化程度不高,誰敢保證他第二年會辦理得好彙算清繳的相關手續流程?

萬一老李回家過年把這事給忘記了,誰又來提醒老李去辦理這個彙算清繳呢?

說得再極端點,萬一老李交稅後生病去世了,這預扣的6000塊錢怎麼退?如果又不能退給他的兒子,這筆錢不也就充公了啊,這豈不有公家侵佔私人財產的嫌疑?

付款方(扣繳義務人)也是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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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勞務費的最低預扣率是20%,這普通勞務用工人員一聽稅率達到20%了,脾氣大的人都是火冒三丈,搞的付款方的財務室經常吵架,老周曾聽說過一個工地的女會計被一幫工人圍了一上午,說要是敢扣他20%的個人所得稅,就回去把施工的工地拆了,最後付款公司只能先把工錢全額結清,扣稅的事看稅務局怎麼處理就怎麼辦。

再就是勞務報酬所得有加成預扣率,超過2萬勞務收入的就是30%的預扣率,最高達到40%的預扣率,但是一些中小企業的會計人員,好多人只知道20%這個預扣率,並不知道有30%、40%這兩檔預扣率,對應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經常計算錯誤。

所以,老周私以為,對個人代開發票的勞務報酬所得預扣個人所得稅時,應該按一個更低的比例預扣預繳,針對同的勞務收入額,劃定不同的預扣比例,比如6萬以下按1.5%進行預繳,10萬以上按2%進行預繳等,待第二年彙算清繳時再多退少補,這樣既可以減輕納稅人的資金負擔,也可簡化扣繳義務人的會計核算難度。

希望各位看了老周的拙見後,也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老周交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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