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介紹海南農墾在全國首創設立的基層社會自治組織“居”

海南媒體近期刊文介紹了海南農墾首創設立的基層社會自治組織:“居”。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海南媒體南海網今年11月1日刊文介紹:10月31日,海南省委深改辦(自貿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第五批10項營商環境類制度創新案例。除了這10項優化營商環境的案例,第五批制度創新成果中還有4項社會治理領域的案例值得關注。其中, 海南農墾在全國首創設立基層社會自治組織——“居”入選。

文章介紹:海南農墾在全國首創設立基層社會自治組織——“居”,“居”為集居民自治、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一體的社會自治組織,行政功能介於鎮和居委會之間。“居”通過政府授權和購買服務方式,承擔農場轉企改制後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了墾區公共服務水平。

一是率先在全國墾區中完成農場辦社會職能屬地化改革。在40個農場(所)設立82個“居”,各“居”共接收農場移交的20多大類110多小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人員約1400人,並從農場聘用2500多名工作人員。

二是農場經營效益增長顯著。農場卸下了社會職能管理的沉重包袱,專心發展產業,扭轉長期虧損局面。企業效益逐年提升,2018年利潤總額2.85億元,2019年前8月利潤總額2.45億元。

三是提高了墾區民生建設和公共服務水平。屬地政府著手解決民生欠賬問題,原農場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逐步擺脫投入少、管理亂、效率低等問題。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海南在農場設“居”已有數年曆史。海口市政府官網2017年3月曾刊文《海口全國先行先試農場設“居”》透露:60多年來,海南農墾為國家建設、開發海南作出了重大的貢獻。然而近年來,農墾發展中遇到了“農墾內部管理機制僵化、生產要素配置不合理、民生事業滯後”等困難。長期以來,農墾、農場擔負基層政府的諸多職能,大量社會事務由企業承擔,由於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社會治理主體不明確等因素,導致農墾管理效率低下。因此,改革勢在必行。

2008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同意推進海南農墾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批覆》,海南農墾管理體制由省部共管調整為海南省全面管理,按照政企分開、社企分離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總體要求進行體制改革,實現農墾“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的目標。2008年以來,省委、省政府先後印發了《關於海南農墾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措施意見》等8個政策文件,穩步推進農墾改革,按照中央“三融入”的要求,推動海南省農墾總局與農墾集團政企分開,教育、民政、社保等社會管理職能屬地化管理,把桂林洋、新星等9個農場移交市縣管理,實現了“一改多贏”,農墾的橡膠產業也在市場競爭中得到發展,並且在海外開拓了種植、營銷市場。

2015年12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一輪海南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農場社會管理屬地化改革。就是要按照社會治理創新要求,將國有農場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剝離出來,由市縣政府實施屬地管理,實現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機統一,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組織“三駕馬車”各負其責。

為順利推進此項改革,2016年,海南省委、省政府把海口市東昌農場、儋州藍洋農場、澄邁縣金安和紅光農場作為改革試點單位,按照遠離中心城鎮、人口規模、地域面積等指標符合設鎮條件的農場,在充分考慮歷史沿革的前提下設立鎮;人口規模、地域面積較小,或城鎮毗鄰融為一體的農場設立“居”,由附近的鄉鎮或市縣政府管理的要求,採取“一場一策”甚至“一場多策”的方式推動農場改革。

2016年6月15日,全國首創的東昌居正式成立。根據海南省深化農墾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在東昌農場設立東昌居工作方案》,明確東昌居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基層社會自治組織,在東昌居黨組織的領導下,根據政府授權,行使一定的社會管理職能;受政府委託,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居民提供政府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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