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检察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 灵川县检察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

近年来,该院每年初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对财、物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自我检查。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操办酒席等情况发生。

自中央实施“八项规定”以来,该院制定了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县“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或修改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利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教育全体干警,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列出清单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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