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售後“只退不換”?確認收貨是店家拒絕換貨理由?

發現網上買的鞋子不合腳,消費者想要換一雙,不料店家稱由於消費者已確認收貨,因此只能退,不能換。只退不換,要放在平時,消費者也許能接受,大不了用退回的錢再去買一次。但在雙十一後遇到這樣的事,消費者可能就不願意了,因為退掉的除了商品,還有好不容易等來的優惠折扣。而店家以消費者已確認收貨為由拒絕換貨,這站得住腳嗎?

趁著雙“十一”打折,陳小姐在天貓阿迪達斯官方旗艦店裡以41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雙心儀已久的運動鞋,這個價格比平時便宜了不少。11月18日,她收到鞋子後,發現大了一碼,想要換貨,不料遭到了拒絕。店方稱,只能退貨,不能換貨。

陳小姐說,網上一般的商家都能承諾7天無理由退換貨,為什麼一家官方旗艦店反而不能換?

如果是平時,陳小姐也許能接受退貨的處理方式,但如今這雙鞋是雙十一的折扣款,比原價便宜了兩百多元。陳小姐說,如果退款,那麼她目前是無法以419元的價格再買到這雙鞋的。由此產生的損失,陳小姐認為應該有商家承擔。“退款也行,但要補償我兩百多元的優惠券,我可以再買一雙。”她說。

天貓阿迪達斯官方旗艦店客服人員在查詢訂單後告訴記者,之所以不能換貨,是因為陳女士已經點了“確認收貨”按鈕,否則是可以換貨的。

客服說:“如果不確認收貨,那麼可以點擊退換貨按鈕。消費者確認收貨後,換貨通道就關閉了。只能點擊‘申請售後’按鈕,再選擇退貨。”至於因退貨受到的損失,客服稱,只能由消費者自己承擔。

蘇州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吳湘介紹,店方所說的點了“確認收貨”就不能換貨,是站不住腳的。

確認收貨只是代表這筆交易達成。這與消費者申請售後是沒有關係的。既然電商法規定大部分網購物品可以7天無理由退換貨,那商家沒有理由不提供換貨服務。“當然,這還要看店方有沒有事先告知相關售後的限制。”吳湘說,雙十一期間網店會搞各類促銷活動,部分促銷活動會有一些售前售後的限制。如果當時在活動說明中有約定該產品只退不換,或有類似的售後限制,並明確告知了消費者,那麼,消費者須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事先說明並告知,那麼消費者是可以依法主張自己的換貨權利的。

(蘇報融媒記者 璩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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