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薪,大勢所趨!——足協下發暫緩簽約通知有感

減薪,大勢所趨!——足協下發暫緩簽約通知有感

20日,中國足協下發了《各職業俱樂部暫緩簽署球員工作合同通知》,隨後又針對這個通知,足協又通過官網發表了三點說明意見。不管是通知本身還是隨後的說明,都談到了“降低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負擔、持續提高俱樂部的財務健康水平”的問題,儘管“通知”與“說明”都沒有提及“減薪”、“限薪”等這樣的敏感詞彙,但實際上,“減薪”或“限薪”應該說是當下中國足球之大勢所趨!如果再不採取強有力的舉措,中國足球競技水平下滑與中國球迷、百姓對足球之期望與要求之間的差距矛盾將會進一步激化,這將極為不利於中國足球的發展,也將進一步錯失當下發展中國足球之良機

減薪,大勢所趨!——足協下發暫緩簽約通知有感

1、國字號接連慘敗下自救

減薪,大勢所趨!——足協下發暫緩簽約通知有感

就在中國足協下發《通知》前一天,中國97年齡段國奧隊在重慶大足進行的四國賽最後一輪比賽中,在下半時幾乎整個半場以11人對10人出戰的情況下,0比1不敵朝鮮隊,再次引起了外界的強烈反響。而在這之前,國奧隊還曾以1比5慘敗給澳大利亞隊。在國奧隊連敗之前,

中國男足國家隊客場1比2輸給敘利亞隊、裡皮辭職,更是成為了“社會事件”。國足輸球之前,2001年齡段U18國青隊又在亞青賽預選賽小組賽中1比4慘敗韓國隊、25年來第一次無緣亞青賽決賽階段比賽。這一系列的慘敗,讓中國足球在2019年這個“年關”很不好過。

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中國足協發出這樣的通知,或許我們可以理解為一種“自救”的方式與具體的辦法。因為每每中國男足在國際大賽中遭遇失利,最能夠引起共鳴,或者說最讓老百姓不滿的,就是男足運動員的“高薪”與“低能”問題。如同這次裡皮辭職之後,外界都在談論著裡皮“拿多少錢”的問題,這也是讓裡皮感覺“不自在”並最終辭職的一個很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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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通知中並沒有明確談到“限薪”、“減薪”的問題,但是,發出這樣的通知、並最終能夠讓中國球員的薪水大幅度下降、擠壓掉中國足球身上的“泡沫”,相信不僅是所有球迷、百姓會舉雙手贊成,即便是現在的那些俱樂部老闆們也會“暗自叫好”。作為新一屆足協主席,陳戌源在上任之前曾負責過上海上港俱樂部,恐怕過去幾年對於球員的薪水問題有著更為切身的感受,因而在中國足球協會於2018年印發的《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規程(2019 年版)》和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2019-2021)基礎之上,更進一步細化相關的規定以及相關政策,恐怕更明白其中的含義。可以說,這是順乎民意的舉動。

當然,作為球員本人、球員的家人,或許會“滿腹牢騷”,甚至是“敢怒不敢言”,但仔細想想,過去幾年中,掙錢是否太容易了?更何況現在中國足球的競技水平與競技成績並未有提升的跡象。所以,“減薪”、“限薪”恐怕不能怨大環境,而更應該從作為球員的角度去自我反思。如果說,因為“減薪”、“限薪”而讓球員在未來的比賽中積極性大幅度下降、甚至“鬥志全無”,則只能是更進一步驗證了普通百姓們當下對中國男足所抱怨的“沒有榮譽感”、“沒有使命感”、“就只想著錢”等,並非無的放矢,而是更得到了進一步的佐證。所以,面對當下的大形勢,包括球員在內的各方面恐怕都需要想清楚了。

2、細則有待更進一步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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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決定各職業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恐怕很重要一點,還是涉及到諸多相關的政策、規定細化問題,因為合同本身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譬如,按照正常情況下,合同到期之前半年就應該商談,有些球員可能在今年底到期之前,已經完成了續約工作;有些球員則可能還在合同期內;等等。

如果斷然採取“一刀切”的方式,作為合同中的一方,球員可以根據合同上告俱樂部或中國足協,直接違反《勞動法》

除此之外,如果對中國本土球員實施減薪、限薪,那麼,今年新出現的一個群體——“歸化球員”是否也要納入到“國內球員”序列?如果僅僅只是對本土球員限薪、減薪,那麼,外籍球員又該如何處理?未來比賽中,中外球員之間是否會出現新的矛盾?

不止是限薪、減薪的情況,因為整個俱樂部財務問題除了球員的薪水、獎金之外,還涉及到其他一系列事務。所以,這一次中國足協採取辦法,恐怕並不會僅僅侷限於某一個層面,或許會努力爭取在各個方面都同時採取辦法,完善整個職業聯賽、職業俱樂部的健康發展。所以,先前足協下發的“四帽”政策中所列舉出的中超最高不得超過1000萬、中甲不得超過500萬、中乙不得超過300萬等這樣的薪水標準是否會進行調整?目前恐怕還沒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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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像“限薪帽為國內球員最高稅前工資(不含獎金)為1000萬元,參加亞洲盃、2022年世預賽的球員可以上浮20%”這一條,本身就一直為外界所非議,因為這“1000萬”的標準本身就已經高得離譜,此乃其一。其二,現在中國各級國字號隊伍某種程度上因為設立了太多的隊伍,“國腳”一詞說得不好聽一點,已經“氾濫成災”、遍地都是“國腳”。那麼,假設以“出場次數與出場時間”來取代“國腳”這個寬泛的概念,效果是否更好?在參加這些大賽的國家隊員中,可以分為幾個檔次。就以2022年世界盃預選賽40強賽小組賽為例,今年已經參加了4場,4場比賽中哪些球員進入了單場23人名單?具體的出場時間為多少?都很容易進行統計。在這個基礎上,可以根據整體情況,劃分出主力、主力替補、替補等幾個檔次。今年除了世界盃預選賽40強賽之外,還有年初的阿聯酋亞洲盃賽,中國隊總共參加了5場比賽、450分鐘。然後23名球員的各自出場時間、場次是多少?同樣很容易計算。參加4場或以上的球員、累計出場時間超過360分鐘的,算主力;參加了3場或累計出場時間超過200分鐘的,算主力替補;還有就是替補其他。將兩者結合起來,統一劃分。這之後,主力可以上浮20%;主力替補上浮15%;替補上浮10%;等等。如此細化,恐怕遠比用一個籠統的概念更有現實意義,而且可以明確有效期為一年,等進入到下一年,重新再進行劃分。

這樣操作,另一個好處就是大大壓縮了“中介人”、“經紀人”在其中的運作空間,畢竟主教練首先需要對球隊的成績負責、對自己的飯碗負責

減薪,大勢所趨!——足協下發暫緩簽約通知有感

國家隊如此,其他各級國字號隊伍亦即各俱樂部的青少年梯隊,也同樣可以採取類似的辦法。

再譬如獎金制度,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一部分,完全就應該直接取消。作為職業球員,在與職業俱樂部簽訂合同過程中,除薪酬外,就應該就獎金問題與俱樂部達成一致。在歐美職業俱樂部中,球員的薪酬除工資外,也包括了獎金這一塊。中國的職業俱樂部就不應該再拿出另外的費用來支付全隊的獎金。像

英超俱樂部就有過明確的規定,所有俱樂部必須在新賽季開始之前提交新賽季的預算,待賽季開始之後就嚴格執行。當年萊切斯特隊以黑馬姿態奪取英超聯賽冠軍時,如果放在中國,或許會有大量的獎金髮放,但萊切斯特俱樂部的球員和工作人員獎金分文沒有,而且也不敢發,因為英超聯賽隨時隨刻在監管著。像目前由中資控股的南安普頓俱樂部,中方管理人員就曾介紹,在球隊贏了像曼聯等這樣的大俱樂部之後,俱樂部老闆高興,請球員吃飯都不行,因為這會被認為是違規行為,違反了相關財務制度。類似的舉措,也完全可以為中超所採用。

3、兩大問題擾亂中國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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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是當下普遍存在著的一種現象。過去這麼多年來,中國足協在努力調控職業聯賽健康發展方面已經出臺過N多辦法與規定,可是,最終實施過程中能夠起到效果的,少得可憐。為什麼?根本還是在於監管不力!

譬如說,中國足協去年12月20日在上海召開中超、中甲、中乙聯賽工作會議,期間專門組織召開過“俱樂部財務控制與管理國際研討會”。席間,不管是日本職業俱樂部還是幫助中國足協實施監控的普華永道公司等,多方面所提供的數據顯示:中國職業俱樂部的薪水明顯不合理。亞足聯官員更是直言:2018賽季中,中超聯賽俱樂部的薪資總支出高達6.9億美元,而日本職業聯賽僅為2.4億美元,甚至還不到中超的一半。而在整個2017年,中超虧損總額超過了7億美元,平均每傢俱樂部虧損達到了2.76億美元。而在這些虧損中,很大程度由薪資所致,因為國內俱樂部的薪資普遍佔俱樂部總支出的七成或以上!面對這樣的數據與事實,各傢俱樂部依然還是在比著“燒錢”,可作為最高管理部門,中國足協卻絲毫沒有辦法來處罰那些違規的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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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聯盟很快就將全面登上歷史舞臺,那麼,在規定出臺之後,面對那些可能違規的俱樂部,職業聯盟該怎麼辦?中國足協作為監管部門,又該怎麼辦?尤其是像財務這一塊,如今中國的職業俱樂部更多地其實僅僅只是企業、公司下屬的一個部門與分支機構,俱樂部的財務情況很容易變成母公司、母企業的財務部分。於是,職業聯盟、中國足協又該如何區別、怎麼區分?

不管是近鄰日本還是歐洲的職業俱樂部,在財務公平政策出臺之後,之所以能夠健康發展,根本還是在於“監管到位”。從這一層意義上說,中國足協出臺怎樣的政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監管在監管過程中,僅僅依靠中國足協一家,也是遠遠不夠的,更需要充分調動整個社會的力量來形成一種合力,促使中國的職業俱樂部儘快走上健康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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