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法院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 11月20日上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在全院开展了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内容为解读《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意见》的培训班,由刑事庭庭长杨海龙主讲,全院干警参加。

杨庭长强调该《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而不是一个司法解释。要准确理解《非法放贷意见》,首先要明白何为“非法放贷”。《非法放贷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即属于非法放贷行为。非法放贷行为的后果,轻则可能造成借贷合同无效、划入“职业放贷人”的范畴;重则构成非法经营罪。并且为了严惩黑恶势力的非法放贷行为,对其入刑条件予以降低。

杨海龙庭长通过举例子等深入浅出的方式,为干警们进行逐条分析。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生动性,参会同志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对今后开展审判工作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次培训对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我院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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