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境外走私冻品涉案近5000吨 18名被告人受审

据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0日消息,2019年11月19日,崇左中院在凭祥市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唐某林、王某香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案,涉案冻品近5000吨。18名被告人、17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逾50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从境外走私冻品涉案近5000吨 18名被告人受审

境外订购冻品走私后销售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唐某林与被告人王某合伙从境外订购冻品后以“保货”方式走私至国内销售,所赚利润对半分成。2018年6月13日,唐某林与被告人王某香等人商议合资在南宁沙井建冻库,同年8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唐某林雇请被告人刘某忠到冻库做管理员。唐某林除了与王某合伙在境外订购冻品走私到南宁销售外,还利用其新建成的南宁沙井冻库为他人从境外走私入境的冻品“保货”运至南宁新建的冻库存放,或者装运发往国内其他地区交给他人销售。

被告人唐某诚收冻品货款及保费。期间,2018年7月30日南宁海关缉私分局在南宁市海兴冻库查获冻品126.484吨;其中唐某林、王某的冻品共计55.489吨,唐某林帮其他老板“保货”走私入境的冻品共70.955吨。经查实,2018年5月26日至案发,唐某林走私冻品数量共计4677.888吨;王某走私冻品数量共计496.6吨;唐某诚、刘某忠走私冻品共计4181.288吨。

2016年以来,被告人王某香、唐某燕、曹某、唐某文、唐某朋(另案处理)、和唐某武(另案处理)等家族走私团伙从事走私冻品活动,从境外订购冻品或帮其他冻品老板联系罗某、何某聪、吴某国等人将冻品从中越边境非设关地走私进境后运至南宁沙井冻库并装运发往国内销售给下家客户刘秋元(另案处理)等客户,或是为他人保货从南宁将冻品运送至目的地。王某香负责经营冻库、联系客户、货源;曹某负责联系国内买家、货源及保货人;唐某文负责联系国内买家及保货人;唐某艳负责管理冻库、记账、管账,联系国内买家;唐某武在冻库点数或到长沙接货、点数,并联系货主刘秋元交接冻品。期间,2018年4月25日,横县公安局扣押的王某香等人团伙走私入境的冻猪手、冻猪鼻、冻猪耳朵等共计20.3吨。

经查实,2018年8月至案发,王某香走私冻品数量共计3877.4746吨;曹某、唐某艳、唐某文、彭某、周某等人走私冻品数量2645吨。被告人陈某秀和赵某通过王某香团伙、被告人罗某、何某聪等将其境外订购的冻品走私入境,经查实,2018年1月以来,陈某秀、赵某走私冻品数量共计592吨。

被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2017年7月开始,被告人何某聪经王某香的介绍,帮陈某秀、赵某走私冻品进境,并运送至南宁沙井王某香的冻库。

经查实,2018年3月2日至5月13日,何某聪帮陈某秀、赵某走私冻品合计182吨。2018年8月开始,农某与唐某诚联系帮唐某林走私冻品入境,并将冻品运输至唐某林、唐某诚指定的南宁冻库。经查实,农某帮唐某林、唐某诚走私冻品合计124.98吨。2019年9月开始,吴某国帮曹某联系靖西的保货人走私冻品入境,并由“保货人”将冻品偷运入境后运送至南宁沙井冻库,吴某国从中赚取中介费。经查实,吴某国参与走私冻品数量共计74.284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林、王某香等18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冻品或者为走私分子提供便利,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家族涉案 一人落网牵扯全家

该案除了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案货物数量巨大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家族涉案。将货物从境外走私进境,再把货物运输、仓储、转手卖出等,涉及多个环节、横跨多个地域,就需要走私分子在各个节点安排信得过的人员接应,这时家族人员成为他们的“最佳人选”,从而形成家族走私团伙,最后“一人落网,牵扯全家”。

如本案的王某香家族,包括另案处理的人员,涉案的共计6人,王某香、唐某朋及其子女及女婿全部涉案;另一家庭的一对母子亦涉本案。

由于本案被告人多达18名且分别羁押于三地,辩护人17名,证据和事实繁杂,庭审预计将持续进行3天,合议庭将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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