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陽區: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先導 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發展

榆陽區: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先導 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發展

榆陽區位於陝西省北部,是傳統的農業大區,也是正在崛起的新型能源強區。

2017年被確定為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以來,堅持將“三農”工作列為重中之重,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以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為切入點,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農民增收為奮鬥目標,投入上持續傾斜,逐步摸索出一條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先導、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發展的嶄新道路。

截至2018年12月,全區317個村中有308個完成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成比率達到了97.2%,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33.2萬人,量化資源性資產627.4萬畝,經營性資產 29.5億元,資金2517萬元。成立了387個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頒發股權證11.3萬本。

抓住“三個關鍵”

推進股份合作制改革,實現資源資本化

榆陽區: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先導 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發展

1.確權於農

最初搞試點時群眾有很多擔心和疑慮,其中最擔心的就是怕把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改沒了。此類擔心和疑慮,同樣存在於北部灘區的土地細碎化整合工作中。因此,“確權”成為破題的關鍵。為此,全區用兩年時間全面完成了107萬畝耕地確權登記頒證,向7萬多戶農民頒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結合集體林權確權到戶和宅基地“一戶一宅、騰舊建新”等舉措,給群眾吃下了改革的定心丸。


2.還權於民

通過“清產核資-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設置股權-組建合作社-制定章程-發放股權證”六步流程,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其核心就是定人、定股、定機制。

所謂定人,就是統籌考慮戶籍、人地關係,準確核定改革基準確認股東身份。所謂定股,就是科學設置股權種類和持股比例,基礎股主要設人口股和土地股,佔比最大,保證農民基本權益;附加股按有利於發展的原則,因村施策多元設置。比如趙家峁村的“4+1”股權結構,“4”是土地、人口、勞齡和舊房產股。

其中,設置勞齡股是為了充分尊重歷史上的勞動貢獻,設置舊房產股是為了盤活資產、發展鄉村旅遊。“1”是資金股,是激活資源的關鍵要素,佔比從最初量化的40%下降到23%,主要是讓老百姓的利益最大化。所謂定機制,就是圍繞股份經濟合作社制定好章程,以家庭為單位推選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用現代企業制度的理念選舉理事會、監事會;確定生產經營組織、利益分配方式和風險防控機制,明確村集體經濟的收益權和支配權。

3.賦能於股

建立股份合作社是改革的第一步,在此基礎上要做好賦能於股這個改革的核心工作。榆陽區建立了區鄉村三級產權流轉交易信息服務平臺,並在農商行注入1000萬元產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撬動銀行信貸1億元,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與合作社股權抵押、擔保、貸款業務,讓股權可交易可融資。目前已為新型經營主體發放貸款170萬元,為農戶發放860萬元。

推廣“三條路徑”

因地因村制宜,全域推進產權制度改革

榆陽區: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先導 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發展

全區針對不同區位條件、農業基礎和城鎮化水平,科學推出三條改革路徑。


一是南部山區重點推進土地股份合作制

解決勞動力大量進城務工、土地撂荒嚴重的問題,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比如黃家圪嶗、黃崖窯、杭莊等村,集中經營山地林果、特色養殖、鄉村旅遊,實現了整村脫貧。

二是北部灘區重點推進資源性資產股份制

解決農業規模化、組織化、機械化水平和生產效益低下問題,因地制宜推進小田並大田互換並地,同步盤活農戶夥場地、集體機動地、土地整理新增耕地以及集體林地,成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引進工商資本建設現代農業基地。通過這一舉措,使20多萬畝效益低下、瀕臨撂荒的耕地煥發生機。

三是城中村、城郊村重點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

解決集體經濟有一定積累,但在城鎮化進程中、農地全部被徵用後,怎樣轉型發展、持續增收的問題。在榆林中心城區村,探索“資產切塊、分步實施”,將成熟的商業、物流市場單獨組建股份公司,規範經營集體資產,合理分配集體收益。

依靠“三個抓手”

激活股份權能,壯大集體經濟

榆陽區: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先導 統籌推進農業農村發展

1.抓平臺促流轉

成立區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所、21個鄉鎮產權流轉交易服務站、317個村級產權流轉交易服務點,開展產權交易業務,實現農村產權規範、有序流轉。目前,全區53萬畝土地經營權通過鄉鎮產權交易鑑證入股股份經濟合作社,新型經營主體完成28筆、7.8萬畝、900萬元土地經營權交易鑑證。同步探索開展集體林權、“四荒”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交易等服務。

2.抓融資擴權能

榆陽出臺《榆陽區農村土地經營權登記頒證辦法(試行)》,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頒發土地經營權證書。目前已頒發7宗、1850畝土地經營權證書。出臺《榆陽區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開展土地經營權、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抵押、擔保、貸款業務,逐步實現農村各類產權可交易、可融資,打通了改革的最後一公里。

3.抓產業保增收

堅持產權改革和產業融合發展一起抓,改革後全區348個村集體經濟組織累計享受政策扶持資金1.95億元,通過政策引導、項目扶持,改變原有的種養殖業態,打破傳統的經營模式,發展新型集體經濟。

在中心城區、交通幹線周邊鄉鎮,發展設施農業,通過富硒大米種植和水產養殖,重現昔日“魚米之鄉”風貌,實現一村一品、一鄉一業,延伸發展農旅融合的近郊農業、週末經濟和鄉村旅遊;北部草灘區大面積推廣玉米、馬鈴薯、優質牧草、大漠蔬菜的標準化生產、機械作業、高效集成配套等新技術、新業態;南部山區重點打造優質富硒雜糧基地、經果林生態旅遊帶,並以訂單農業為主發展山地蘋果、葡萄、核桃等特色林果業以及黃芪、板藍根等中藥材種植業。

2018年全區村集體年收入5萬元以上的村達100多個,較2017年翻了一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達2.34億元,較2017年增長3倍;40個股份經濟合作社、1.17萬農戶分紅95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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