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茶恩寺镇宁桥村石塘组水塘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茶恩寺镇宁桥村石塘组水塘修缮工程按照潭水发〔2019〕55号文件要求可以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桥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县茶恩寺镇农村“三资”监管交易中心。项目已设计,并报茶恩寺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恩寺镇宁桥村石塘组水塘修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茶恩寺镇宁桥村石塘组。

2.3 规 模:本项目为茶恩寺镇宁桥村石塘组水塘修缮,主要建设内容是:机械清污,截坑,筑堤。修缮面积详见施工图纸。总投资约5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 工 期:签订合同后35日内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实践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前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五千元整(¥:5000.00元)(金额含下以币种均为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和图纸时,以现金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包括任何银行卡、信用卡)。未中标者当场5天内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质金,履约保质金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结算时保留5%作为保质金,如三年后再验收无质量问题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后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既此招标公告)。

6.2 本次招标文件免费。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招标人解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掌握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或对资料掌握、了解不清,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7.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

7.2 招标文件必须同时具体7.1.7.2款资料。

7.3 出示上述资料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此复印件用于

宁桥村石塘组水塘修缮项目。

7.4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下午17:35时止(时间含下以,均为北京时间)。

7.5 报名地点:茶恩寺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1-405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之前,地点为湘潭县茶恩寺镇政府示范片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桥村显要位置纸质公示及茶恩寺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tx.gov.cn/chaens/276565/index.html)上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三资”监管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由交易中心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恩寺镇宁桥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宁桥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袁枚香

电 话:13873272512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县茶恩寺镇农村“三资”监管交易中心

地 址:湘潭县茶恩寺镇政府办公楼1—405室

联 系 人:王 欢 谢 静

电 话:18973299936 13637319061 0731-5789301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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