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微信+庭前調解——柳河一買賣合同糾紛即時履行

近日,原告某農資商店與趙某在柳河法院速裁團隊高法官的耐心調解下,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趙某一次性向農資商店經營者履行全部農資購貨款,從而使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在短時間內得以順利調解並即時履行。

2018年,趙某陸續在某農資商店購買農資物品,共欠農資款14465元,在多次催要下,趙某仍未履行給付義務,農資商店向柳河法院提起訴訟。承辦人和書記員在瞭解案情後,多次用“微信+電話”的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雙方當事人態度都非常強硬。考慮到涉及農民群體,承辦人通過雙方家屬繼續深入瞭解雙方訴求。開庭前一刻,農資商店經營者與趙某仍吵得不可開交,雙方針對農資款數額爭議不斷。但承辦人敏銳捕捉到了雙方的利益契合點,果斷延時開庭,一面勸阻雙方爭吵,一面針對案件的事實和法律關係,向當事人釋法明理,採用背靠背調解的方式,讓雙方陪同家屬引導原被告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經過承辦人的耐心細緻的溝通,趙某當即表示還款,即時履行還款義務。

該案中,承辦人通過“電話+微信”和庭前調解多種措施,認真耐心找到雙方利益平衡點,使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快審、快結並當即履行案款,既提高了訴訟效率,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也避免了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有效地節約了訴訟資源,圓滿地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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