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布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五个主要特点

  2019年11月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经普办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曾玉平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毛盛勇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鲜祖德介绍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五个主要特点: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方面保障有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李克强总理对开展经济普查提出明确要求,韩正副总理担任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国乡镇、街道和县以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均组建了普查机构,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了普查顺利实施。

  二是科学设计,普查方案执行有力。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经过6个省(市)普查专项试点、5个省(市)普查综合试点检验,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组织开展多层级、系统化的业务培训,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创新手段,信息化水平提高。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有效减轻调查对象负担和普查成本。共有34个部门作为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参与普查,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单位清查用底册信息和普查用底册信息近亿条。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首次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推进大数据和普查数据融合,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四是依法普查,违法案件及时查处。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普查期间,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累计受理61起普查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对39起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和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曝光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强化指导,普查全过程质量得到保障。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先后对普查各个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对全国31个省(区、市)普查调研指导全覆盖。开展了我国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样本单位进行了单位情况、登记规范性和指标差异情况核查。每个省都有一名向社会公开招募的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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