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船登陸”現狀下,如何穩定海員隊伍?

“棄船登陸”現狀下,如何穩定海員隊伍?

作為海洋大國,擁有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穩定優良的海員隊伍,是我國提升海運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施海洋強國戰略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海員隊伍處在市場轉型期,海員隊伍結構、規模和屬性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如何保障穩定的海員隊伍,提高對海員的社會認同感和職業榮譽感成為今年兩會多位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提案。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期間,來自航運界、教育界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全國政協委員們不約而同地將目光聚焦海員群體,他們呼籲改革現行的海員個人所得稅制度,提升海員職業吸引力,讓海員為支撐海洋強國建設“添磚加瓦”。

薪資收入“船岸差”縮小

“棄船登陸”意願遞增

1995年,一位海員工資是當時陸地勞動者工資收入的幾倍。除了在船工資,海員還享有工資30%左右的水陸差補助。在上世紀,海員還可以從國外帶回令人羨慕的電視、冰箱等好幾大件免稅商品。高收入、享有水陸差補貼、免稅家電任意帶,那時海員可謂是受人尊敬和人人稱羨的職業。

到了2012年~2014年,我國海員以及海運業船舶技術人員工資年收入均在9.66萬元,且多年來持總體保持不變狀態。但這三年期間,我國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收入分別為6.93萬元、7.66萬元和8.23萬元,年增長幅度較大。船岸收入差距急劇縮小,很多海員寧願選擇岸上收入相對較少的工作,也不願意上船。

然而,工資船岸差距縮小隻是海員“棄船登陸”的原因之一。“海員常年在海上漂泊,日常生活單調枯燥,無法及時享受納稅人急需的醫保和社會福利,長時間船上生活導致海員生理、心裡問題加劇,促使不少海員離職意向攀升。”全國政協委員、河北遠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彥明告訴記者。一位有著15年海齡的海員以過來人的身份向記者吐槽,身為海員就意味著:逢年過節無法與親人團聚,逐漸與親朋好友都疏遠,與社會脫節,感冒生病更不能及時就醫,工資收入經過勞務外派中介公司層層“過濾”,除去“個稅”後,已所剩無幾……

海員收入優勢下降,在船工作倖福指數降低,如今海員職業對人才的吸引力變得十分有限。此前,南通大學組織發放一萬份面向海員的調查回問卷,崗位涵蓋輪機長、水手、大副、管輪、機工等。調查問卷回收率近92%,其中,80.5%的海運業船舶技術人員認為自身職業群體存在“留不住”的現狀。船舶技術人員普遍認為海員職業的社會地位不高,超過80%被調查者不願意讓子女將來從事這一職業。同時,對職業發展持樂觀態度的船舶技術人員不足半數。此外調查顯示,航海類專業畢業生願意選擇上船的比例也很低,僅僅約為30%,願意長期在船從事航海事業的比例不到10%,5年後仍在船上工作的本科生不超過20%,專科生則不足50%。

“海員中途離職、‘棄船登陸’現象逐年增加,嚴重動搖了航運業的發展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南通大學校長施衛東表示,我國海運業船舶技術人員規模居世界前列,他們普遍贊同“一帶一路”倡議,對建設“海運強國”戰略目標充滿信心,但同時我國海員職業社會認同度低、職業吸引力十分有限,影響船舶技術人員隊伍的穩定。

海員隊伍“青黃不接”

“個稅”制度亟待改革

“海員隊伍已經進入青黃不接的階段,意願踏入這一行業的人員越來越少,這與國家海洋強國戰略是背道而馳的,希望國家能好好關注一下海員群體。”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分黨組書記、工會主席丁小崗表示,目前,海員職業吸引力下降,社會認同度不高。多數海運業船舶技術人員有流動意向,海運企業出現海員“招募難,留人難”的狀況。

缺少對航運企業和海員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導致海員隊伍流失的重要原因。施衛東表示,海員具有國際性的職業特點,考慮到國際海員超常的艱辛與不易,世界上多數航海國家對本國海員實行個人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當前,我國對海員的優惠政策主要是允許海員享受稅法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如海員的伙食費補貼不計入應納稅收入;遠洋運輸海員的工資、薪金採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稅,但這些優惠政策收效甚微。

減免海員“個稅”或能成為穩定海員隊伍的“定心丸”,上述三位全國政協委員也共同呼籲減免海員“個稅”。他們認為,我國當前的海員“個稅”制度未充分考慮海員職業特點。這一點可從《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遠洋運輸船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條款中看出,國家對船員個人所得稅已有一定的優惠政策的。但這些個稅優惠政策力度不夠,並沒有起到相應的提高海員待遇的作用。海員職業是國際公認的異常艱辛和高風險的職業,因此,需要更高的待遇與回報來激勵海員“登船”上崗。另外,海員是一個國際性職業,海員容易與國際海員收入進行比較,較大的差異會造成心理不平衡,影響工作積極性。外國一些航運企業利用不需為海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優勢,以高工資吸引海員,造成大量中國海員流失,對中國航運企業形成不公平競爭,制約了我國航運業的健康發展。

增加海員收入,減免海員“個稅”有助於減輕海員稅費負擔,增強海員職業榮譽感,是穩定當前海員隊伍的有效舉措。但是,要從根本上吸引海員、留住海員、防止海員流失還得抽薪止沸。根據當前的稅收制度,如果單純提高我國海員的工資薪金收入,他們的納稅稅率將進一步提高,最終的結果是航運企業雖然在海員工資上加大了投入,但海員本身卻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惠。此外,海員“個稅”起徵點調整滯後。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隨著累進稅率由九級變為七級後,適用的稅率反而提高了,海員的稅後收入不升反降。

對此,施衛東建議,一方面,改革海員個人所得稅制度,提高海員個稅起徵稅點。並與非海員個人所得稅改革同步推進,同步提高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並根據海員職業特點,在對海員工資薪金綜合考慮的基礎上,設計出適合海員實際的個人所得稅費用和附加費用的扣除標準。另一方面,借鑑國際經驗,對達到年在船工作時間和一定在船服務年限的海員,實行個人所得稅減免制度。英國等國家規定凡符合條件的海員,其工資薪金所得可以減徵或免徵個人所得稅。海員免稅的基礎條件應包括海員為我國居民,達到一定在船服務年限。以此鼓勵海員從事航海事業,促進海員隊伍健康發展。

加強文化氛圍宣教

提升職業吸引力

儘管每年的6月25日為“世界海員日”,但國內熟知者甚少。為營造尊重海員、從事海員職業光榮的社會氛圍,促進海運業船舶技術人員隊伍健康穩定發展。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還建議在全社會大力宣傳海洋文化、航海文化,提高海員和社會對海員職業的認同感。

此外,還要推動航海文化進校園,培養我國航海事業的後備力量。在全國中小學教材中增加海洋知識和我國航海歷史的內容,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航海博物館,教育青少年學生熱愛海洋、熱愛航海、熱愛海員,增強“海洋強國”和“海運強國”的意識。

“最重要的是,加強對海員專業的心理輔導和干預。海員下船後,社會公益組織能夠為他們提供重新融入社會的心理輔導和諮詢,從多方面給予人文關懷。”三位全國政協委員一致強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