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落地後,怎樣存錢才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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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比較安全的做法就是把自己的資金劃成幾份,保證它的本金和利息會在50萬以下,在分散儲蓄到各個銀行。

其實相比於如何存款更加安全,從哪家銀行利率比較高?如何存款才能減少提前支取的風險?我覺得後兩個問題更加重要。

哪家銀行的收益率比較高呢?

就目前而言,私營銀行的存款產品利率普遍高於國有銀行存款利率。

先看活期利率:隨存隨取可以高達3.9%甚至4%的收益率。

再來看看定期收益率:

下圖的私營銀行存款產品收益率算是比較高的了,而且靠檔計息使提前支取的風險大大被降低,資金的流動性也大大的提高了。

而是銀行的風險性和國有大型銀行的風險性都是一樣的,只要是50萬以內的本金和利息,就算是銀行破產都覺得有保障的。

所以從它的收益與風險性和流動性來說,私營銀行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那麼如何存款才能減少提前支取的風險呢?

雖然現在有靠檔計息這個操作,但是還是存在提前支取產生的利率損失。

那麼有一個方法叫做12存單法。

這個方法類似於基金的定投業務,就是家裡每月需要存儲的資金做一個定期存單期限設定為一年,一年下來就有12張一年期定期存單。

第二年每一個月都有一張存單到期,如果急需用錢可以使用,不會損失存款利息。

如果沒有急用的話,從第二年起可以叫每月的錢加到當月到期的存單中,重新做一張存單,繼續滾動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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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理財


對於一般性存款來說,根據監管要求執行存款保險條例,50萬元本息以內均可100%賠付。因此最安全的存錢方式,就是在同一家銀行存款不要超過這一上限。如果有超出部分,則具體視破產清算後的資產處理來定,也並不是完全沒有機會。

實際上,我國的《存款保險條例》早就於2015年5月正式實施了,而且在2019年5月24日,專門成立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達100億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身份的管理機構,這對於銀行破產或者倒閉後的賠付工作更明確有保障。


過去很長時間,大家都在討論這個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如何實現?說實話由於是央行下屬的一個“非獨立性”機構負責,到底怎麼進行保險基金的賠付,更多隻是理論上的說法。自從今年5月央行批准設立這傢俱有獨立法人屬性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後,人們也才真正瞭解但由誰來負責賠付。我想這是一件事關民生的大事,監管部門邁出這一步,有利於穩定金融系統的流動性、安全性。


總之,銀行存款的安全性始終是第一位的,這也是大多數中老年人更青睞存款產品而非理財產品的原因所在。只要你選擇銀行標準存款,且沒有超過50萬元的情況下,我認為不必過分擔心。


東震木


存款保險制度的落地與怎樣存錢其實沒太大關係。以前該怎麼存,現在還可以怎麼存。如果說一項制度的落地是為了影響人們的存款習慣,那我覺得這項制度可能本身就存在問題。

存款保險制度都講了哪些內容呢?

主要是存款保險涉及的各方應該遵守的規則,自己存款保險的保障內容。通篇讀下來,與存款人有關的主要有兩方面:

  1. 各家銀行都要繳納存款保險費用。
  2. 銀行破產時,存款保險會賠付,上限為50萬。

這兩方面規定並沒有改變銀行經營的本質,銀行只是需要計提一部分成本,用作存款保險費用。它並沒有加速銀行的破產,更沒有降低銀行的存款利率。從這個角度來說,老百姓的存款不應該根據這個制度而調整策略。

有的人說,那不是規定了賠付上限嗎?我的存款金額比較高,超過了50萬,是不是應該每家銀行的存款金額不超過50萬?

我覺得這種想法是不對的!

如果按照這樣的理論,那超過一千萬的人是不是要選20家銀行,超過一個億的人是不是要選200家銀行?為了存個錢,還要跑到全國各地去開存款賬戶?

銀行破產的概率並沒有因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而增高,不要把銀行破產當做經常發生的事件。

存款還與存款保險制度有些關係,可如果理財要參考存款保險制度的話,那就沒必要選擇理財了,畢竟存款保險制度是不保障理財的。選擇買理財的人是怎麼考慮的呢?他們也在指望銀行破產時的保障嗎?很明顯不是的。



無論是喜歡存款的人還是喜歡理財的人,都應該著重於產品本身,著重於銀行的經營能力,而不是存款保險制度本身。

規模大些的銀行投研能力比較強,但因為經營策略的原因,利率都不會很高。規模小些的銀行雖說投研能力沒有那麼強,但由於獲客較難,所以會讓利於客戶,利率會比較高。在利率高低和銀行破產之間你會選擇哪個指標呢?

選擇利率高的銀行,破產幾率大於利率低的銀行。選擇大銀行,利率又相對小銀行要低,銀行不破產,那利息就是硬損。

總結:

沒有存款保險制度的時候,銀行的理財和存款也不是剛兌。有存款保險制度以後,銀行的存款和理財也沒有變得更加不保險。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是為了能夠讓老百姓的存款更加有保障,即使銀行破產了,也能夠獲得兜底保障。

綜上所述,我的觀點就是以前怎麼存,以後還怎麼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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