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國足隊員喜歡紋身呢?

草廟遊子


看到現在還有人一本正經的分析紋身動機,我不知道該如何評價。除特殊職業外,我覺得紋身不需要解釋。就和你喜歡個性的髮型一樣,是每個人的自由。

喜歡紋身本身無錯。生活中紋身的人也經常見到。球員裡,貝克漢姆,梅西都大面積紋身,影響他們踢球了嗎?

國足隊員有的有紋身,這不足為奇。這麼被注意,一個是我國傳統觀念對紋身有一定成見。另一方面還是國足沒踢出好成績。本職工作沒做好其它方面標新立異,自然會引來批評。法國國家隊就算全隊紋身也沒人會說有問題。

所以,國足隊員有的喜歡紋身沒必要探究為什麼,個人喜好而已。沒紋身的國足隊員也沒見球技就更高超。





MidnightAngel


紋身是一種文化古今中外都有,尤其在文體界更甚,社會上的小混混也常紋身招搖過世。球員紋身也屬於其中一種,文化不高沒讀過幾天書是當下球員的狀況,盲目追求這些東西,不是件好事,你看那個科學家紋身了。過去的一般認為紋身的都不是正經人。現在可能變了,好人不紋身,紋身的不都是壞人。球員把精力放在練習上,多練幾腳比紋身強。國家隊應明確規定紋身者莫進!


ZCS網言絡語


沒有學會國外球員的技術,確學會了國外球員的愛好!文身作為人類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延續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生活中文身給人印象多半是不可思議的,很直接就想到是黑道人物的專利品,其實這種觀念並不適合現代,近幾年來社會日漸開放民眾大量接受歐美、日本等國的文化資訊,現代人不像以前那麼傳統,已不再把文身當作禁忌,在文身人員中有些是夫妻、情侶,表作愛意將對方的相貌留在身上,亦有些是看見不乾淨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皮膚,此種方法是當今文身師常用的方法。現代人對文身的理解又是包羅萬象,極具個性化的。這種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圖案將伴隨著人的一生。這種身體語言的紀念性,激勵性,解脫性,每個人的理解又不盡相同。


幾蓑煙雨度此生


我覺得國足把心思花在咋踢好球,這些花裡胡哨的東西就不用要了。別人在打仗,經費比不了你們、條件比不了你們、踢球你們比不了他們。你們壓力大,但是真的很丟人。




年輕就是好25


三聯生活週刊消息,世界盃直播過程中,當鏡頭推近點時,你幾乎在每個隊員身上都能看到大面積的文身。這大概都是受了貝克漢姆的影響——他身上有四十多處文身。球員文身是為了表示他們能夠忍受疼痛嗎?為了震懾對手嗎?

英國時尚評論員西蒙·杜南在《足球時尚》一書中說,球員的文身有幾個反覆出現的主題。首先是心靈雞湯,“為了方便查閱這些心靈雞湯(除非文在了屁股上,那樣需要照鏡子才能看到),球員們把這些話文在了身上。”斯托克城的後衛格倫·約翰遜後背上文的是“每個人都會死掉,但不是每個人都活過”,他的右臂上文了“事出必有因”。

其次,球員們喜歡文外語,尤其是已經死掉的語言,如“排除萬難攀星斗”(Per ardua ad astra)、貝克漢姆右臂上的“完美心靈”。拉丁語中的智慧會讓球員顯得很莊嚴。西奧·沃爾科特手腕上文的梵語,意思是“美麗、有福、強壯、聰明”,分別獻給他的姐妹、父親、兄弟和母親。

BBC說,許多球員用文身使他們的運動成績變得不朽,但貝克漢姆不一樣,他的大部分文身都是獻給家人的。他所有的孩子的名字都被文在了他身上,以及他妻子和父母的名字。阿森納的德布希也把他三個孩子的名字文在了腿上和背上。西蒙·杜南說,球員之所以把孩子的名字文在自己身上,是因為他們經常在外奔波,陪伴孩子的時間很少,把他們的名字或者面容文在身上,這些痛苦、昂貴的文身能夠減輕他們的負罪感。



王牌劇中劇


國足隊員說,我球踢不過你,但玩其他我不能輸你


用戶9675839045027


工資高,素養低。

踢足球的人幾乎都沒怎麼上過學,沒有多少文化底蘊,只知道表現自已,不懂得紋身的文化,他認為紋了身就是老大了,紋的亂七八糟的還認為挺美,唉!


字雲鶴


紋身只是時尚潮流,年輕追求時尚,這本身沒有錯,在國外紋身是很正常的事,在中國紋身就是被貼上壞小孩標籤,你把它當做藝術不就好了。這點真沒什麼好議論的!


nick1008


誰都可以紋身,但是國足隊員不可以!確切的說是目前的國足不可以!所謂愛之深恨之切,國足傾注了太多國人的關注了,高薪低能,我們能接受你拿高薪,但你要把球踢好,哪怕輸了,輸得有骨氣點,我們也接受了,關鍵是不管對哪個球隊都特能輸!

或許有些人會說:紋身跟踢球是兩碼事,紋身怎麼了?其他國家的人都可以,為什麼我們國足球員就不能紋身呢?你這是道德綁架!那我要告訴你,這不是道德綁架,我是代表熱愛中國足球的球迷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譴責你!沒錯,歐美國家的人喜歡紋身,當它潮流也好,藝術也好,個性也好,只是在中國,還沒有完全的被接納,這就是中國的現狀。魯迅先生在課桌子上刻了個早字,是為了鞭策自己,從此再也沒有遲到過,你代表國家隊出戰,在自己身上刻得亂七八糟的,這下好了,把球踢進自家球門了,你讓我怎麼接受呢?

國足在中國一直就是個敏感詞,有太多太多負面的東西了,當自己不夠強大時,把球技練好,把球踢好,那才能彰顯你的個性,否則請夾緊你的尾巴,不要跟我談什麼個性。


A林楚庭


這裡涉及到球員紋身的第三種動機:威懾。這點在對抗激烈的運動當中尤其明顯。NBA球員當中紋身球員佔了相當大的比例。以至於不紋身的球員反而是一個新聞,比如像霍華德、韋德、哈登、保羅和威少沒紋身,他們沒有紋身的理由也各種各樣。比如像霍華德是因為宗教的關係、韋德和保羅是從小父母約束、威少覺得紋身不夠潮流、哈登是因為怕痛。但是,大多數NBA球員都有紋身。他們想要傳遞什麼信息給自己的對手?——我不好對付,我很強大等等。這種威懾作用在戰爭中很明顯。北宋時候的名將狄青因為人長得很俊美,需要帶著猙獰的面具出陣來威懾對手。貝克漢姆紋身大概也是處於相同的想法——人長太帥了,不添加點紋身,無法向自己的對手顯示自己的雄性氣概。

第四可能性是團隊文化。我們曾經和大家討論過為什麼在一些運動隊當中會存在欺負菜鳥的情況。其中一種動機就是在接納新人之前必須進行考驗。紋身成為了一種球員加入團隊的“儀式”。還有一種是想要通過紋身表達對自己身體的控制。這是一個比較深的心理動機。有人表述說紋身會上癮,多數也是出於這種心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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