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季某偽造貨幣案宣判了

近日,汪清縣法院對天橋嶺鎮的季某偽造貨幣案進行了宣判。

汪清季某伪造货币案宣判了

現年57歲的季某家住汪清縣天橋嶺鎮,無業。她通過非法渠道,學習了製造假幣的技術,併購買了仿造貨幣的工具。當第一張“10元”假幣打印成功後,季某迫不及待地拿到附近的鄉鎮集市上去試了一試,結果竟沒有被商販識破,成功花了出去。嚐到甜頭的季某,膽子也開始大了起來。沒過多久,她開始利用網絡販賣自己印製的假幣。她通過化名,利用快遞員代發的方式,以150元-200元人民幣換1000元假幣的價格賣給全國各地買家,直到最後快遞員發現端倪並報了警,這一偽造貨幣案才浮出水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季某違反國家貨幣管理制度,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內容,判決被告人季某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兩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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