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ST仁智全資子公司上海衡都因與張家港保稅區弘達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事項,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11月19日,資本邦訊,*ST仁智(002629.SZ)收到收到民事判決書。
據悉,*ST仁智全資子公司上海衡都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衡都”)因與張家港保稅區弘達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達晟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事項,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近日,公司收到了本案律師轉達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被告弘達晟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上海衡都返還合同保證金6000萬元及利息,被告弘達晟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上海衡都支付律師費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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