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ST仁智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因与张家港保税区弘达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11月19日,资本邦讯,*ST仁智(002629.SZ)收到收到民事判决书。
据悉,*ST仁智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都”)因与张家港保税区弘达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达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近日,公司收到了本案律师转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弘达晟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衡都返还合同保证金6000万元及利息,被告弘达晟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衡都支付律师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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