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文明交通意識,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河間交警大隊加大對未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違法人員處以罰款50元並記3分。2019年10月份以來,共查處未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102起,希望廣大市民形成文明出行習慣,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的規定: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3、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處罰標準:
1、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90條和《河北省實施辦法》第75條的規定,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2、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90條和《河北省實施辦法》第75條的規定,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第5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和《河北省實施辦法》第76條的規定,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寧等三分,勿搶一秒”
禮讓斑馬線,從我做起!
這不僅是為了他人考慮
也是為了自己在斑馬線前行走時
也有別人為你讓行的安心
(河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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