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将实现五项目标

呼和浩特新闻网11月19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祁晓燕)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消协了解到,目前,全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已全面推开,到2020年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将达到五项目标。

一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区。各地区、各部门推动每年在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逐渐覆盖全区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行业和领域、重点经营场所,各盟市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鼓励各旗县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二是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有效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经营者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经营者。三是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商品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商品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四是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构建更加便捷的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建设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五是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消费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对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系统性、行业性消费侵权现象实现有效治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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