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警员,在雅安四小汉碑校区门口例行巡查时,遇到了一辆在校门口逆向违停的车辆,就在交警纠正违法后,当事驾驶员竟然出现了下面这一幕。
先来看现场视频
![逆向违停+阻碍执法,雅安一男子被拘六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事件经过,10月28日4时30分许,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雅安四小汉碑校区门口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客车逆向停放在路旁。
![逆向违停+阻碍执法,雅安一男子被拘六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因是学生放学期间,驾车接孩子的家长较多,民警在现场尝试呼喊驾驶员,调整车辆停放的位置,然而并未获得任何回应,而后民警依法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拍照,并张贴了《道路交通行为记录告知单》。
随后,刘某赶到现场,要求撤消其违停告知单,在要求未果后,该男子对交警进行了长时间的辱骂,严重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性质恶劣。
刘某因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六日,针对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一百五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即使您对民警的执法程序或处理结果有异议,也应该保持克制,切勿冲动。应保留证据,并通过以下途径表达您的诉求:
一、通过写信、打电话、现场投诉等方式向公安机关进行投诉。
二、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三、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但是,在遇有民警执勤时,希望您能积极配合,不要因情绪激动而产生过激行为,妨碍民警执法。
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辱骂挑衅警察看似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结果,就必须依法受到制裁!
希望广大市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编辑丨雅安交警·警察公共关系暨融媒体矩阵工作室
- THE END -
閱讀更多 雅安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