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首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罰

(通訊員 馬文鳳)為切實維護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為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合陽縣公安局採取多項措施,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嚴肅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合陽首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罰

11月14日12時許,合陽縣公安局九龍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城關街道辦北街有人在禁燃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並固定證據,同時依法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二人傳喚至九龍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二人朋友的飯店剛開張,二人為了營造喜慶氣氛就在店門前燃放煙花爆竹進行慶祝。民警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文件對二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依規對二人分別處以500元的罰款。

為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合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禁燃煙花爆竹的通告》已於2018年8月23日正式施行。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或向公安機關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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