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菜中竟添加甲醛,16人食物中毒;一家呷哺呷哺竟使用過期培根 湘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滷菜中竟添加甲醛,16人食物中毒;一家呷哺呷哺竟使用過期培根 湘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近日,湘潭曝光一批食品安全、價格監督、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典型案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湘潭市開展了食品安全、價格監督和特種設備專項整治,近日集中曝光一批關注度較高、代表性較強的典型案例。

假冒“口味王”“胖哥”,非法經營額近兩萬元

在李某、曹某等團伙製售假冒檳榔案中,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線索舉報,稱李某、曹某在未經商標註冊權人許可,擅自生產銷售假冒“口味王”“伍子醉”“胖哥”等註冊商標的檳榔。2019年1月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湘潭縣公安局、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執法,一舉查獲當事人5個製售窩點,現場查獲了大量假冒檳榔成品及半成品,貨值共計人民幣309351元。因其生產侵犯註冊商標的涉案商品貨值以及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數量較大,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刑事打擊。

經查實,2018年初開始,被告人李某組織曹某等人從事生產假冒口味王、伍子醉、胖哥等註冊商標的檳榔,非法經營額共計1948410.35元。

湘潭縣人民法院一併審理,判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判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5000元。另外對從犯郭某華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滷菜中竟添加甲醛,16人食物中毒

2019年6月9日16時32分,湘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錦石鄉衛生院報告,錦石鄉泉佳村村民馮某一家6月7日在家中共同聚餐後有6人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發熱等症狀,初步懷疑為食源性疾病,並向湘潭縣局通報上述情況,至6月20日,共搜索到16例患者,皆為錦石鄉和射埠鎮人。16例患者有一個共同特徵,皆有家人購買食用了歐某製作的滷菜。

6月10日,該局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從事滷菜加工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在檢查中發現了規格500毫升的甲醛一瓶,該局當即查封當事人經營場所,並對其加工生產的12種滷菜抽樣委託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抽樣檢驗,檢驗結果為產品中均含有甲醛。

當事人在滷菜加工製作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涉嫌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0號《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該局於2019年7月15日將案件移交湘潭縣公安局辦理。

呷哺呷哺門店使用過期培根,被罰款5萬元

不少人喜歡去呷哺呷哺用餐,說實話,價格還不便宜。不過,湘潭市嶽塘區執法人員卻在一家呷哺呷哺發現了過期食品。

2019年7月8日,湘潭市嶽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嶽塘區嵐園路4號湘潭中心Uma11項目第6層第6001號的“呷哺呷哺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湘潭嵐園路店”進行日常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店操作間冰櫃內存放2包由馬鞍山雨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雨潤”培根,檢查時均已超過保質期8天。

經查,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8天的“雨潤”培根為2019年6月11日從呷哺呷哺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購進,共購進3包(塊)(淨含量:1.9KG/塊)。該食品保質期截止日2019年7月1日,至案發時止(已超過保質期8天),共銷售給消費者15份,計16元/份,標價銷售金額240元,違法所得為234.59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該局給予相對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34.59元;處以罰款人民幣50000元整。

此外,還有谷某經營未經檢疫的肉類案,陳某銷售未經檢疫的豬肉案,涉嫌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案,湘潭某酒店涉嫌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湘潭市雨湖區某服務中心經營總砷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保健食品案,湖南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銅綠假單胞菌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滴水洞天然泉水案,湘潭市嶽塘區某酒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湘潭市錦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譚某祖等人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綠豆芽案,宋某涉嫌未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從事醬菜加工活動案,莫某其等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通訊員胡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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