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軍0628
為遊玩獻身,以警示後人,雖然自己值得,但多人不明白。我想,我們只怪手機了。如果製造手機的人,在手機生產中有絕對的對人身絕對安全功能就好了。現在,因手機本身不安全而造成傷亡的很多。所以因與手機傷亡的事,與製造手機人有絕對的第一責任。
黃俊明85459436
16年的時候和朋友去了,坐纜車上去的,在西峰頂上摔了一跤,左邊肘部皮膚全部蹭破了,我摔倒的時候,旁邊一女的以為我掉下去了,持續驚呼直至我直起身子,華山那鐵鏈和欄杆確實有點低,我比較惜命,鷂子翻身沒去,長空棧道在邊上看了看就退回來了,以後大概率是不會帶老婆和小孩去了,畢竟玩是第二位的,命是第一位的,在華山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
女孩家屬的心情我能理解,畢竟24歲的姑娘,養這麼大供學出來非常不容易,作為父母面對這個結果,真心沒法接受,哪怕幾千萬也換不回人家的姑娘。
我覺得他們更想要平口氣,如果那欄杆高點,女孩兒可能就不會掉下去了,我覺得華山那欄杆真的有點低,起不到阻攔人體的作用,願逝者安息!
醉美旅行
讓我們先來回顧這件事件的來龍去脈:
2019年10月30日,湖南讀大四的女生小鄧在華山觀光遊玩的時候和家人同學失聯,後經報警調查,才知道她在西峰觀景臺墜落山崖身亡。調出的監控顯示,當時女生小鄧在狹長的觀景通道上尋找最佳的拍攝角度,然後站在靠近山崖邊的地方把手機往上,人往後仰拍照,後來因為地面不平加上護欄只有0.6米攔不住她的身軀,導致她失足踩空掉下兩千多米的山崖死亡。
從事件中可以看出,這場悲劇的發生是多方面綜合起來導致的,每一方都有責任,所以誰都逃不了關係。
首先是女生小鄧。
在華山這種危險係數非常高的山峰遊玩,作為成年人理應對危險有一個清楚的認知,沒有人會有責任去全程保護你的人身安危。其實不但華山如此,很多山比如泰山,衡山,峨眉山等都不可能全程有人在你身邊保護的,這涉及到人力物力的資源浪費。
而且每個人的心裡想法都不同,誰會猜到你會怎麼想,去年9月4日和9月12日不是有兩個人都在峨眉山跳崖麼?想死的人誰都攔不住,難不成這也是景區的責任?我還在想那些自殺的人是不是故意在此跳崖,想在死之前訛景區一筆呢。
華山向來都是以‘奇險’著稱,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是清楚的,且一路上都有‘走路不觀景,觀景不走路’的標語,難道女生看不到嗎?因此我覺得意外發生與小鄧的安全意識不強有很大關係。
其次是華山景區。
作為運行已久的世界著名景區,我堅信負責人對景區內的危險是有個認知的,既然景區決定操作運行且收費高達160元,索道還另外收190元,這高額的收費背後,景區內部一定要完善防範危險的設施,這區區0.6米的欄杆有什麼用,為什麼不把欄杆弄高點?路面弄平點?這可是兩千多米的高空呀,下面就是無邊的懸崖啊,景區收那麼多錢連人身的基本安全都不能保障,那把錢都投入到哪裡了?難道只管賺錢不管遊客的安全?你景區想不負責就把‘出事了景區概不負責’這條標語放在景區門口,看以後誰還敢來玩,你景區不完蛋才怪。
這0.6米的欄杆我覺得有時候還會成為絆倒遊客的罪魁禍首,因為欄杆高度對長得高的人來說,還都不到人的腰,如果站不穩豈不是會絆倒。
其次景區內的保安根本沒用,存在偷懶嫌疑。在海拔2082米高的西峰懸崖處,理應加強安全防範,時刻來回走動提醒遊客不要做危險動作,注意到有危險行為的時候要立刻制止,不是看在眼裡啥也不管,那要你有什麼用,來這看風景的麼,你的責任就是保障遊客的安全,制止危險行為的發生,如果做不到乾脆撤銷算了。
最後是女生的家屬。
這個悲劇的發生不可能是景區全責的,不能說死者為最大,這是個文明的社會,大家都需要講道理和拿證據的,國家也有法律規定主次責任,不是說靠你哭喊就能換取全責,所以我們凡事都要講道理。
對於事件的總結,我有自己的看法。
據我瞭解,慘案發生後景區調出視頻監控給小鄧的親屬看,想證明她的死與景區一點關係都沒有,保安已經提醒過她了,是她自己不小心才發生的意外。景區方面也主張無責,他們已經盡到了景區對遊客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事後願意賠償的4萬塊也是出於人道主義援助才支付的這筆費用。我看了一下大家的評論和回答,大部分都是支持景區無責任的,景區做得很好,賠償也符合道德,總之景區就是啥都好,女生活該出事,誰叫她不注意自身安危,只顧著拍照,還有訛景區的嫌疑。
看到這些評論我覺得很心寒,假設換做是你的子女在景區出事,你還能像現在這樣冷靜的責備女孩?誰出去不是開開心心的遊玩,誰會想死?一些網上的鍵盤俠只會輕鬆的敲打鍵盤,因為死的人與他們無關,所以盡情的噴。我真的建議網絡實名制,對一些不尊重死者的人實施拘留的處理。
女孩也並不是故意找事的遊客,她當時正開心的和親朋好友分享旅途的美景。去旅遊過的人都知道,碰到特別美的景色會很興奮,總想著尋找最好的角度拍照,這是人間常情。
其實在我看來,景區並沒有做到保障遊客的安全義務。
西峰觀景臺的安全防範沒有做到位。
從圖中可以看出,那麼陡峭危險的懸崖居然只靠那麼低矮的欄杆攔著,而且道路也很狹窄,不說女孩不小心掉下去,碰到節假日的時候,這麼點欄杆能起到什麼作用?難道沒有遊客被擠出去的危險存在?而且欄杆下面還是鏤空的,如果碰到小孩子比較調皮的,恐怕會腳下一花從縫隙掉出去吧。
再看路面,也沒有鋪的很整齊,道路崎嶇,再加上路的表面比較光滑,隨時都有滑倒的危險。況且當時在山頂,難免會有霧氣存在,道路上會有水珠,加大了摔倒的係數,這些都是景區應該考慮到的方面,為什麼?因為你收了高額的費用,不能坐視不理,應該排除會出現的危險因素。還有景區說的保安提醒過了,這麼危險的景區就靠保安兩句提醒就起作用了?遊客的安危完全靠自身?為什麼不時刻警備保護遊客安全?那要你何用,幹嘛不放兩個喇叭就行了?
景區經過這件事過後,需要做的事情應該如下。
1.景區應該加高欄杆,然後欄杆下面是密封而不是鏤空的,以防摔倒的遊客滑出去掉進懸崖。
2.加強安全巡邏,不是派兩個沒用的站著提醒兩句就行了,遇見做出危險行為的遊客要制止,而不是在旁邊說出事了自己負責。最好在山上設立一個警備點,以往萬一。
3.整頓道路,把崎嶇不平的路修整過,再把道路擴大一點。
4.設立醒目的警示圖標,最好把遇害人的地點標出來,很多遊客都是不遇見危及自身生命的事情都不放心上,這樣做可以威懾他們不作出危險行為。
最後的審判結果我覺得是比較滿意的結果,景區和遊客五五分責任,公平公正,該賠償該負責的都按照法律執行,挺好的。
這也給廣大遊客起到警示作用,人的生命只有一條,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以後出去玩一定要時刻注意自身的安全,人死了就不能復生了,再多的金錢也彌補不了親情的缺失。
同時各大景區也要吸取教訓,加強遊客安全的防範,多增加安全設施的投入,給遊客一個安全的環境。同時也要清楚知道,不要以為遊客出事與自身沒關係,想著逃脫,這是不可能的事。
愛好旅行的紳士
2019年10月30日,湖南大四女生小鄧在華山西峰觀景臺墜落山崖身亡。監控顯示:在狹窄的西峰觀景臺上,有五個遊客和兩個保安,其中有小鄧。小鄧站在高低不平的交界處拍照時,背對山崖。當地鐵鏈護欄高度不足60釐米,小鄧仰身取景自拍時突然踩空後跌,自山頂跌落懸崖。
對於這個問題,即便景區有責任,也是一小部分責任,更多的責任還是怪這個女大學生。不是不同情這個女大學生,而是現在很多人真的對自己的生命太無視了。出了事情不是反思自己的過錯,還要怪這怪那,真的拿自法律武器當兒戲嗎?法律武器雖然是維權的,但是也不能濫用。
對於這起事件,即便景區的圍欄真的很低,或者景區真的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景區承擔的責任也不是100%,我個人認為只是少部分。更多的責任還是賴這個女大學生。
因為作為一個成年人,而且還是作為一個有知識的大學生,在登山的時候不知道登山的危險性嗎?只顧自拍,而不顧身後的危險,只能自己來承擔相關的責任了。如果這個景區在安全保障方面確實有疏忽遺漏,家屬當然可以要求景區承擔責任,但是這個責任也是很有限的。或者換句話說,就算這個責任景區承擔100%的責任,就能換回一個鮮活的生命了嗎?所以特別不願意給大眾灌輸這種思想,人死了之後就可以讓別人賠償,因為相比生命而言,金錢是最不值錢的。所以別老想著死了能賠多少錢,還是想想自己怎麼才能不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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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2019 年 10 月 30 日17時許,湖南大四女生小鄧在華山西峰觀景臺墜落山崖身亡。家屬稱,小鄧墜崖處護欄高度過低。景區則回應稱,小鄧一直在拿手機自拍直至墜崖,景區已做好安全保障義務,景區無責。並同意給予家屬 4 萬元人道幫助。
調取監控顯示:17時許,有5個遊客(包括小鄧)和2個保安在現場,大家都在拍照留念,小鄧在取景自拍時,仰視背對懸崖,在身後護欄高度只有0.6米情況下,突然踩空後跌落下去。景區報警,第二天搜救時確認小鄧已經意外身亡。
首先,【熱點說事兒】對此事的發生很是遺憾,花樣年華的少女,祖國未來的希望,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大學生,說沒就沒了。
護欄只有0.6米,景區有責任嗎?
大家都知道:華山素來以險峻著稱,五嶽最險的當屬華山。如果華山處處被整裝的很安全,沒有一點挑戰,那你還會去爬嗎?
當然,安全措施還是要有的。據瞭解,當時在場的還有2名保安,那麼保安的責任是什麼?提醒遊客注意安全?
小鄧在自拍時,逾越安全線(看照片,好像沒有安全線哦),保安是否有責任提醒下。
總體來分析,景區應該是需要擔一定的責任。
熱點說事兒
首先願逝者安息!不管如何一條生命就這樣離開了這個美好的世界,是非常令人可惜的。
這個事件今天(11.12號)已經有了結果,墜崖女大學生家屬與華山景區已達成協議,雙方責任五五分,景區按責任劃分給予家屬相應的經濟賠償。
回顧事件主要幾個關鍵點:在懸崖邊,自拍不慎墜崖,旁邊有保安人員在場,護欄高度0.6米。從這幾個關鍵點我們可以大體瞭解到這個事件的一個基本情況,具體責任的劃分今天的結果其實是比較合理了。
從死者角度來看,作為一名成年人應該對危險有正確的預判性,懸崖旁邊照相風險很高,而在懸崖旁邊自拍時仰身更是一種危險的舉動,這個和景區無關,景區的護欄就是很明顯的警示,而且景區的保安人員也做到了及時提醒注意安全的警示,而死者無視這種警示依然在懸崖邊做出仰身自拍的行為,最後導致墜崖身亡,作為死者本身是存在一定的責任的。
從景區角度來看,明知懸崖邊是危險區域,為什麼不用欄杆擋起來,人過不去就沒有這些事情的發生,在國內有很多這樣的景區,明明是非常危險的區域,卻不設置更加保險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在這個女孩墜崖的地方往前幾米用護欄擋起來,懸掛醒目的警示牌,她還會翻過欄杆去自拍嗎?真要是那樣,景區也就沒有一半的責任了。這種景區危險區域該如何設置安全保護設備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比如距離懸崖幾米之內不允許遊客靠近,如果能夠有這樣一個標準出臺,並以此為景區評級的硬性規定,應該會減少這種事情的發生。
不管誰的責任,人已經離開了,這都是令人惋惜的。作為遊客,在遊玩期間要時刻保持安全警惕性,不要為了那幾個贊和轉發去冒險拍一些照片或視頻萊博眼球;而作為景區,除了要起到時刻及時提醒注意安全的義務,更要在危險區域設置有良好保障的安全設施。真就是有不管警示,翻越欄杆的那種,要是掉下去了,景區的責任也會微乎其微。
願逝者安息,後人警醒!!!
八方小聚自駕遊
在華山上自拍時墜崖身亡,卻要責怪景區的護欄太低,這樣的邏輯,看似沒有問題,實際上問題卻很大,只有0.6米的護欄,在華山的頂峰上應該有很多處,而且由於人工修建護欄的難度,以及修建的成本考慮,有這樣的護欄,再加上週圍保安的看護,對於華山來說,應該說盡到了景區的一定的職責。
結果因為自己自拍不小心,而摔下山崖,造成這樣悲哀的結局,其實最主要的還是要怪女大學生自己,作為一個成年人,什麼地方安全不安全,什麼地方該去還是不去,都應該有自己的起碼判定。
從合約上來講,女大學生購買門票進去華山景區,就等於是和景區達成了一段時間內的契約,這其中,華山景區要起到維護遊客安全,保障遊客利益的一面,而遊客作為購買方,自然也要遵守景區內的安全規定,同時避免因為自己的失誤,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在這起案例當中,女大學生自拍不小心摔下去是主因,而華山景區護欄過低只是次因,如果因為護欄過低,就把全部責任推給景區也是不夠客觀和理性的表現。
自己的女兒在景區墜崖身亡,家屬的悲痛當然能夠理解,景區以後加強安全防護措施也是應該的,但是,拿自己的主要錯誤來遷怒甚至怪罪於景區,畢竟成年人的行為不是別人能夠輕易左右的,還是自己的原因居多,否則,這樣下去,以後旅遊景區就不敢開了。
行旅西部
牛皮不是吹的,華山不是壘的!“奇險天下第一山”的華山已經四次踩在霍小姐腳下,所以很有資格就這個問題作以回答。
一、女大學生既是成年人,登華山理應學會保護自己。
華山驚險的景點可謂比比皆是,譬如腳下就是萬丈深淵,手抓鐵鏈,舉步維艱,望之腿軟的“長空棧道”;坡度極陡、步步驚心,猶如在峭壁裂縫中艱難穿行的“千尺潼”“百尺峽”;勢如斧劈刀削,兩側萬丈深壑,耳邊風聲呼呼,令人心驚目眩的“蒼龍嶺”,因此為了登山安全,人們口口傳下了“走路不看景,觀景不走路“、”手抓牢,再邁步“、”結伴而行,相互照應“等登山格言,很是值得大夥借鑑。湖南女大學生既然是成年人,在攀登險峻的華山之前,就要充分了解這些登山安全小常識、抑或是保護自己的“葵花寶典”,避免不必要的登山事故發生。
二、對大自然要有敬畏之心,千萬不可以拿生命去冒險。
景色萬千,險峻陡峭的大山乃是大自然饋贈人類鍛鍊體魄的絕美禮物,但是要記住,沒有哪一座山峰值得我們用寶貴的生命去冒險,敬畏山峰,量力而行,不做力不能及的蠢事,不因衝動而罔顧自身安全,理應是每個人登山之前的必備心理常識。而正值青春妙齡的湖南女大學生在華山上忘情自拍、導致墜崖身亡的遺憾發生,不得不說與此有很大關聯。
三、女大學生家屬稱墜崖處護欄只有0.6米,景區為何稱無責呢?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懸崖、陡坡、深淵、險境無處不在,無處不有的華山,是個方圓面積達148平方公里的開放式大景區,並非是一個面積相當有限、簡簡單單好管理的商場,景區不可能將護欄做得像商場的封閉式鋼化玻璃護欄一樣,高度在1.8米;再則此處高山景區海拔多在2000米左右,常年伴隨呼呼不已的狂風大風,從安全著眼也不允許如此施工設計。女大學生家屬稱墜崖處護欄只有0.6米,似乎欄杆高度太低,無法保護遊人安全,乃是簡單套用室內商場的安全管理標準,肯定在偌大的華山景區不合時宜,所以景區稱無責沒沒太大毛病。
四、前世之事,後事之師。建議景區在自拍易發事故處增設警示牌。
為避免類似慘劇發生,霍小姐建議華山景區將“湖南女大學生在華山上自拍時墜崖身亡”一事,在事發景區準確位置做一個大大的警示標誌牌,時時提醒年青大學生等遊客,華山自拍一定要注意安全,千萬不可疏忽大意!要知道,湖南女大學生“自拍墜崖”的慘痛教訓明擺就在那裡戳著呢。
霍小姐的八卦爐
真的應該感謝人家華山景區管理處,還安裝了0.6米的護欄。
看看挪威佈道石,誰鳥你?
碰上作死的,挪威每年會賠死。
本來還同情你女兒的事故。
但藉此事四方索取,多多少少都叫人反感的。
自重點吧。
出於人道,景區也答應給4萬了,回家吧,讓你女兒好好走吧!
不要人走了,臉還被你們丟盡了。
賬號審核失敗
首先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沒有了,的確很可惜。監控顯示:在狹窄的西峰觀景臺上,有五個遊客和兩個保安,其中有小鄧。小鄧站在高低不平的交界處拍照時,背對山崖。當地鐵鏈護欄高度不足60釐米,小鄧仰身取景自拍時突然踩空後跌,自山頂跌落懸崖。
大家也都知道,我國的那麼多名山大川中,華山是以景險天下聞名。這個連來中國旅遊的老外都知道,小鄧來之前不會不知道。何況這小鄧已經是成年人了,是能夠預知危險、並有能力避免風險的人,但是她致危險於不顧,自己踩空跌下懸崖,責任在誰,不是很清楚嗎?
景區有沒有責任?也就是景區有沒有盡到安全防範的義務,如果盡到了,那麼景區就沒有責任。景區方面表示,事發時在場都有風險提示牌,還有2名工作人員已經有提醒每一位遊客,這個我們在監控中也都可以看到景區工作人員在執勤工作,小鄧一直在拿手機自拍直至墜崖,景區已做好安全保障義務,景區無責。同意給予家屬4萬元人道幫助。已經盡到義務,沒有賠償責任,但仍然願意人道主義幫助補償相應的款項,基本就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
護欄有些低,對安全有一定的影響。但要景區負擔責任也要看護欄的設置跟遊客跌落懸崖有沒有關係。護欄再高些,也不能妨礙遊客踩空後跌。不能一出事了,就成碰瓷的了,滿腦子就想著訛人。這個小鄧父母人生價值觀有問題,你自己冬天感冒咳嗽了,你咋不去把西伯利亞那邊國家都起訴了,是他們那邊寒流過來降溫造成你才會感冒。你在飯店喝水嗆到了,難道會把飯店沒有盡提醒責任,回去法院告飯店提供的碗生產廠家,生產的碗設計不好?這個孩子都沒有了,你們兩個再做下去真的是不值得人們去同情,倒是讓人產生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