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手機、電腦、刀從14樓扔下,上海一男子被公訴

案例 | 將手機、電腦、刀從14樓扔下,上海一男子被公訴

故意高空拋物最高將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高空拋物涉嫌犯罪,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已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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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上海市閔行一小區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蔣某闖入其父母家中,打砸物品,並將屋內刀具、平板電腦等雜物從十四樓扔下,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案發後,蔣某被批捕,並於近日被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蔣某供述,其父母私自收走外婆出租房子的租金,而自己又與外公外婆關係較好,一直想幫老人家把錢要回來。8月1日,蔣某帶著新買的棒球棍來到位於閔行某小區的父母家。開門時發現門鎖被換掉,他就找了鎖匠來開門。

門一打開,蔣某就衝進了臥室。看到父母都在後,他覺得非常生氣,就用棒球棍砸了電視機。接著,他因換鎖的事情和父母吵了起來。爭吵後,蔣某繼續砸東西,電視、微波爐、冰箱等家電一個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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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身,蔣某又把房內窗戶打破,並把隨手拿到的手機、平板電腦等物,以及三個蓋著衣物的箱子朝窗外丟。見此情景,蔣某父親報警,由此案發。

民警到達現場後,看到樓下人行道和草坪附近散落了大量蔣某從14樓丟下的雜物,包括水果刀、玻璃碎片、螺絲刀、水壺、木質抽屜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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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停在附近的三輛轎車也因此有不同程度的損壞,物損達人民幣4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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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介紹,蔣某平日以打遊戲為生,每月收入可觀。據蔣某供述,案發前幾日,他剛好收入不佳,心情不好,所以才到父母家去。到了之後才發現門鎖換掉了,他想到父母這樣防著自己,十分生氣。於是,一進家門他就開始打砸。

蔣某還稱,雖然知道窗戶下面是一片大概一米寬的草坪,旁邊是小區的道路和停車位,若丟東西下去,有可能會砸到行人和車輛。但是,當時在氣頭上,他就沒想那麼多,箱子裡有什麼東西也不知道,一股腦全丟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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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檢察院經審查發現,蔣某從14層樓的高度拋擲木質抽屜櫃、手機、平板電腦、水果刀等易造成傷害的物品,落地範圍為小區公共人行道以及路邊的停車區域,人流量較大。

同時,拋擲時間為下午5時許,正值小區人流量較高時段,發生嚴重人身傷亡後果的可能性極大,蔣某的行為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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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承辦檢察官還發現,該小區內曾出現過幾次高空拋物。雖均未造成人員受傷,但為了更好防範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檢察官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蔣某提起公訴。同時,也將針對該小區的綜合治理問題制發檢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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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檢察風雲

內容審核 | 趙宏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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