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於加強駕駛人科目三訓練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駕駛人科目三訓練道路交通安全,規範途經科目三訓練道路其他社會車輛通行秩序,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一切車輛在龍江大道小堡子橋頭至東苑溝口路段(科目三訓練考試路段)臨時、長時停放,禁止在此路段超過限速50公里/小時行駛。

二、自即日起7時至20時禁止大中型客貨運車輛、輕型普通貨車、低速貨車經龍江大道小堡子橋頭至東苑溝口路段(科目三訓練考試路段)行駛,經由國道212線繞行。

違反上述規定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條規定,處200元罰款,記3分。對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不服從現場執勤民警指揮的,將依法拖移車輛。同時,啟動電子警察監控對貨運車輛違反禁令標誌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錄入處罰。

以上通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特此通告。

宕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1月1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