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买房,户住要求一次性付清他将房产证交予我,并签写合同,靠谱吗?为什么/?

Anson7222880808


私人买房,户主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再将房产证交给你,并签订合同。

我认为,这样做不靠谱。

为什么不靠谱,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答。

  • 该套房产需具备交易的条件

  • 合同生效后,还需办理不动产登记,买方才拥有房产的物权
  • 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注意房款的支付方式

01

该套房产需具备交易的条件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管理法》

(1)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①如果该套住房被司法机关查封,房屋被限制交易,也就是不能买卖、抵押。

②如果房屋被抵押,需先偿还银行的债权之后,才能进行买卖。

③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的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此,为查清户主是否拥有房子的产权,应通过该套房产的登记簿来查看。

买方可与卖方一道,到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打印该套住房的不动产登记簿,看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转移的情形。

(2)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除房产证外,还应着重查看土地证。

不动产的物权,指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很可能无法办理正常交易或过户。

此外,还要注意,如果土地为划拔性质,该套住房在转让时,需将土地性质从划拔转变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时,还要另外补缴一笔土地出让金。

02

物权需经登记才有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还应当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并将买受人的名字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或者也可以说,只有买受人的名字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才能说其拥有了物权,对房子拥有了产权。

03

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注意房款的支付方式

在购买二手房时,房款的支付一般按照下面的程序来支付:

①买卖双方谈好了交易的价格和税费负担后,由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打印房屋登记簿,查看房屋的建造时间、土地性质(出让不是划拔)、房屋权利人、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等情形。

房屋具备交易条件后,买方可支付一定的定金给卖方,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并约定签订正式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②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房屋的价款、税费负担、双方共同办理登记的时间、房款支付方式、卖方腾空并交付房屋的时间等条款。

③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买卖双方转移登记申请并给买方出具了受理通知单后,买方打房款给卖方,并预留一部分作为物业费和腾空房屋的担保。

④买方拿到不动产权证并与卖方对接好物业、水、电、气、宽带网络等费用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04

结语

二手房交易时,需通过登记簿查请该套住房是否具备交易的条件;

之后,给付定金,签订正式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结清尾款,拿到房屋。


江南的文蕴世界


不靠谱。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产权转移以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发生。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把房产证交给你,但房产登记机关登记簿上是原房主,若遇房价上涨、拆迁等情形,原房主如果变卦,他可以挂失房产证,从而重新获得产权证。

而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是只是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房屋产权未登记,表明产权未实质转移,买主未拥有房屋产权。如果以后发生纠纷,只能按违约责任进行判定,获得赔偿金也是有限度的。但根据以往房价上涨速度,是几倍速度。违约责任所得是赶不上的。

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一部分,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预登记,在房产手续办理完毕支付剩余款项。


阳歌财税


对于购房者不靠谱,建议一定要预留一定尾款待过户之后再付清,并先签购房合同,在购房合同里约定付款时间以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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