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敲詐醫院竟然頭孢就酒,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送進看守所

俗話說:“頭孢就酒,一吃就走。” 相信大多數人都能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男子為敲詐醫院竟然頭孢就酒,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送進看守所

如果服用了頭孢類藥物又喝了酒,身體會出現一系列不良反應,輕則頭暈、噁心、嘔吐,重則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男子為敲詐醫院竟然頭孢就酒,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送進看守所

記者從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獲悉,前不久,有一男子拿自己的生命開起了玩笑,吃完頭孢又喝酒,不但自己遭罪,最終還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

11月1日15時許,城東區七一路某大藥房內人來人往,前來尋藥問價的老百姓絡繹不絕,可一個人的出現,打破了藥店原本正常的營業秩序。

“當時我站在櫃檯旁,一箇中年男子來到櫃檯前找到我,說我們藥店出售的藥有問題,要我們對他進行賠償,很明顯這個男人喝了酒,我看該男子情緒越來越激動,於是就報了警。”店員林女士說。

很快,城東公安分局周家泉派出所民警就到達了現場,通過對當事人的詢問,民警瞭解到,該男子於10月31日在藥房購買了一盒頭孢氨苄甲氧芐啶和一版速效膠囊,並聲稱自己服用該藥房出售的頭孢藥物後出現噁心、頭暈等不適症狀,要求賠償。

“處警過程中,我們發現該男子身上酒氣瀰漫,當我們問其是否知道服用頭孢類藥物不能飲酒時,該男子言語吞吐,避重就輕,反覆強調是因為藥店沒有告知致使他藥物過敏。對此我們也感到奇怪,服用頭孢後不能飲酒是生活常識,藥品說明上也有提示,除非這個人是故意為之。”民警李境說。

在調查期間,店員林女士無意間的一句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昨天他來買藥的時候,非要我們店方開憑證單據,臨走時他還說,如果吃了我們的藥出了問題,一定會回來找我們麻煩。”林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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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就在前一段時間,多家藥房都出現了類似一幕。通過現場比對,取證調查,民警確定該男子正是前不久頻繁出入各藥房購買頭孢類藥物後以出現不良反應為由索取藥店賠償的當事人李某。

事後李某表示,他明知道服用頭孢類藥物後不能飲酒,這麼做就是想佔點便宜,問藥店索要賠償款,可沒想到自己的行為已構成犯罪。

目前,李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涉嫌敲詐勒索罪,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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