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有些人覺得只要結婚證還在,而且沒離婚的話,原配和丈夫就是夫妻,對此你怎麼看?

卡林潔潔


沒有問題,只要一天不離婚,一天就是屬於法律規定的夫妻。

當然如果感情已經破裂,甚至已經分居多年,除了這個證書,別的啥都沒的兩個人,這種當事人的自我感覺可能跟單身沒什麼區別,單身這種依然是夫妻,只能說這種婚姻名存實亡了,因此只要結婚證還在,夫妻關係自然也就還在。

所以,在此也為大家科普,如果存在我前面說到的情況,你是不能隨意再去婚娶的,這樣極有可能構成重婚罪,雖然說重婚罪是自訴類刑事犯罪,但是本人在現實生活中還的確發現未再婚娶一方利用再婚娶一方重婚的這個事情進行金錢上的要求,所以一定要注意了,一道手續很關鍵。,

而這種情況下,要麼聯繫到對方協議離婚,解除婚姻關係,要麼起訴離婚解除婚姻關係,切不可不以為然犯了大錯。


王康律師


如果說雙方還沒有離婚,結婚證還在,確實在法律方面來說雙方還是夫妻。這話說的沒錯,不過法律同樣也規定,如果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分居超過兩年,並且一方已經起訴,那麼一方不同意也是枉然,應該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對於離婚來說,存在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樣,而在當今來說,離婚率也是持續在漲,致使許多家庭破裂,而在這些離婚中,絕大多數離婚的因素都是一方出軌而造成婚姻走到了盡頭。

筆者一個朋友結婚後妻子出軌,但是當朋友提出離婚後妻子不同意離婚,一直找不到妻子來離婚,朋友起訴後法院傳喚可是依舊不見妻子來,等了兩年法院判決雙方才自動離婚。

而這種現象來說,也是普遍存在的現象,而在這種出軌婚姻中出現了更多的重婚現象,這已經違反了法律。對於造成重婚事實婚姻的,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夫妻之間已經沒有了感情,並且徹底破裂,但沒有取得離婚證,那還是夫妻,法律規定自然也不能再結婚,需要辦理離婚證。


珞珈社


是的,只要有結婚證,二人沒離婚,就叫夫妻。但是如果這樣的夫妻,已無感情,且不再共同生活,即名存實亡,又有何意義呢?題主提出此題何意呢?是想維持名存實亡的夫妻呢?還是以為只要夫妻名存實亡了,不會影響自己另覓新歡。我的看法,只有名、實相符的合法夫妻,才會真正受到法律保護。為什麼這麼說呢,先談名存實亡的夫妻有保護嗎?其實名存實亡的夫妻,只有空殼已無內容,有的人指望至少對方的財產是共同的呢,錯,如果夫妻早無感情,對方會把財產處理得一乾二淨,還不如好來好散,至少自己不會一無所有。再談夫妻已名存實亡了,自已可以另覓新歡了,或是第三者以為和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的另一方共同生活很安全也是錯誤的。因為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叫重婚,其結果,重婚無效還要受到重婚罪的刑事處罰。國家只保護一夫一妻制。所以說如果夫妻二人有名無實,該離婚就離婚,不要異想天開,此外第三者絕不要介入有夫有妻之家。當然有一種名存實亡的夫妻,為了子女,雙方都不想新的生活,甘願堅守家庭,甘願剩餘的日子孤獨至老,另當別說。


依山傍水758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去民政部門,覆行過結婚登記手續的,都是法律上認可的合法夫妻。

如果要脫離這個關係,必須走法律順序,只要有正當理由,可以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經法律判決才能離婚。

但是在現在生活中,很多男女青年對這問題,由於法律知識談薄,認為僅僅只是一張紙,只要雙方感情好,以舊習俗舉辦一場婚禮,擺幾桌酒,有的就隨便同居在一起,就算結婚,他/她們感到一切無所謂。

此類人群位數很多,此類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有好多這樣的人,同居在一起短者2一3年,長的5一10年,為玩弄女性者大開方便之門,玩夠玩膩了把女人一腳甩了。

他用同樣方式方法,男人逍遙自在又去尋找新的女人,償新鮮換口味去了。

男人無所謂,女人把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耗盡,淨身離開什麼都有得不到,吃虧倒黴的是女人,不要小看一張紙意義非常重大,希望引起足夠重視,萬萬別小看一張紙。





靠山4


問題問得很莫名其妙 就好像我問你 別人都說過年就是春節 你怎麼看...

揣測一下提問人的情況 女小三 跟某已婚男在一起 很有可能同居很久 自認為得了人家的心 可是人家就是不願跟原配離婚 (不要說離不了 真心想離 怎麼都能離) 此女就去找原配攤牌 你老公不愛你了 吧啦吧啦 原配也不弱 只要沒離婚就還是夫妻 小三覺得原配不可理喻於是通過提問來找認同感

這到底是道德的淪喪 還是人性的缺失 為什麼這年頭小三都敢標榜正義了 又或者是某個無聊的人編出來的傻問題


lizzy1326


如果有結婚證的話,在法律上來講,肯定是夫妻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真正的夫妻不僅是有一張結婚證,而且能做到真正的心心相印,相敬如賓,舉案齊眉,琴瑟和諧。否則的話,有了結婚證有什麼作用呢?不過是同床異夢,貌合神離罷了。

就比如我的父母,兩個人冷戰了一輩子。父親自私,母親強勢,性格中的衝突隨處可見,整天碰碰嗑嗑的,誰也不讓誰,誰也不容忍誰,家裡成天冷冰冰的,沒一點溫暖的氣氛。這樣的婚姻,對於兩人來說,都是折磨,雖然最終沒有離婚,但對於做子女的是莫大的傷害。

生活中這樣不融洽的例子到處可見。所以,婚姻僅有證件是不夠的,關鍵是實質。要有真感情,相互容忍,相互愛惜,才是真正的長久之計。





龍妮文秀123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根據多年的法律實踐經驗來直接解答這個問題:

如果只是從法律的角度看,只要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還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原配妻子和丈夫當然是夫妻關係。他們之間的婚姻和財產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但在實際當中,往往會有這種誤區。有的人認為只是辦理了擺酒這些手續,就是夫妻關係,在某些地方會有這些習俗,但僅僅是擺酒,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在法律上還不是夫妻關係。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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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


出題目的人中文水平不達標!啥亂七八糟的?

出題目的人去書店買一本叫《婚姻法》的書,自己在被窩裡翻著看看……

這種嚴重的智商不達標的問題是怎麼想出來的?

結婚證在,沒有離婚,夫妻關係存續這就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有什麼問題?出題目的人想說明啥問題?

出題目的人先回去捋一捋思路,想知道啥?想問啥?再出來提問題!

心底無私,天地寬。

心裡要乾淨。

內心齷齪,最美好的也是髒亂差臭!


孔乙己亂彈




這是對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個顯著標志就是靠男女雙方結婚證維繫,結婚證的頒發是國家的行為,每一對合法公民履行夫妻關係的法律依據,神聖不可褒瀆,是規範、約束民間約定俗成的行為準則。

辦理結婚證是國家賦予每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的一種權利;又是每一個公民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必須愈越的坑兒,應盡的個人義務。

結婚證一旦確立,就是本國公民的合法夫妻,他(她)們生兒育女,贍養老人,經營家庭,完成人生的歷史使命。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實現社會跨越發展的推手,和諧社會的潤滑劑。

結婚證是維護社會的穩定器,實現高尚情操的社會道德倫理,對人性慾望的膨脹有抑制的良好心理暗示,從而促進家庭健康、有序、穩步向前發展。

結婚證同時是向有感情的男女雙方發出的邀約,一切婚姻應建立在個人感情之上,換句話說,沒有感情的婚姻是無法走進各自對方的內心豐富世界,註定是失敗的,只能重新再來一次。

結婚後感情出問題哪是痛苦異常,同時婚姻法也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准予離婚,只要拿到離婚證哪一天,就算正式解除夫妻關係,形同路人,也就在這一天起,各自可以尋覓心中佳人,共枕無憂。

因此,自打領結婚證起,沒能領到離婚證前,夫妻關係如故,不因其它種種理由而改變真實存在的婚姻事實;夫妻關係看似名存實亡,也無法改變夫妻的合法關係。


龍點


你好危險哦。

既然你有原配,就必然有現配吧?

結婚證並不重要,因為有的離婚,特別是法院判決離婚,是不會強求要求收回結婚證的,而且,弄個假的結婚證的人也不少,這證,說明不了任何問題。

而且沒有離婚的話,那就嚴重了。沒離婚就有原配、現配,那是重婚罪。很嚴重的犯罪行為哦。

結論:與原配依舊是合法夫妻,與現配的夫妻關係違法。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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