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赤水法院在“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中,因2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均被采取拘留措施。
陈某申请执行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江某一直躲避偿还债务,且拒绝接听任何电话,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未果。22日上午9:00时,公安干警将江某临控并移交法院,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决定将其拘留15日。
余某申请执行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毛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积极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黔山雷暴”战况通报
截至23日17:00时,“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赤水法院共冻结款项1486.7万元,扣划227.8万元,查封房屋、土地12876.2㎡,查封、扣押车辆2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人次,电影院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期18人次,限制高消费38人次,司法拘留4人,罚款1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执行到位1412.8万元,执结案件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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