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守英:土地制度變革是推動中國經濟轉型的最重要力量

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第十八屆頒獎典禮暨“中國經濟學發展七十年”高層論壇於2019年11月17日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黨委書記兼院長劉守英認為,中國經濟轉型中有體制變革,也有結構變化,不是簡單地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是依靠體制變革推動結構變遷。

他指出,中國在體制上由舊制度轉變為新制度;結構上,由農業國轉型為工業國。新中國70年來中國特色的經濟轉型其中重要的特徵之一是一直依靠體制變革推動結構轉型。其中,土地制度變革是推動中國經濟轉型的最重要力量。

劉守英解釋,體制上,中國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性,通過體制改革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通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前提,不斷完善體制,直到現在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整個體系的探索,在不斷成熟和歸於理性。

結構上,中國提出從農業國到工業國的轉變,後來又提出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業和國防的四個現代化。改革前,提出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四個現代化,並且提出分兩步實現。改革以後,中國一以貫之地加速結構轉型過程,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三步走”實現。再後來,提出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四化同步。

為何說中國土地制度是推動中國經濟轉型的最重要力量?劉守英表示,中國的土地制度有其獨特性,有體制、制度特徵,是國家基礎性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重要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最重要所有制形式,土地利益歸屬於中國特色市場經濟。

另外,中國實現了城市土地國有制,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在土地規劃和用途、土地市場、土地增值收益上形成了政府對於土地制度運行的主導,形成了中國獨特的以地謀發展模式。

劉守英認為,中國結構轉型最難的是如何從高度依賴於土地的鄉土社會中剝離出來,因此,要認識到中國現代化的兩個長期性,即體制上初級階段的長期性和在結構上城鄉中國的長期性,要實現現代化,增大參與經濟活動的主體,防止出現經濟衰退,實現政治和經濟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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