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上街鬧事還襲警,終被判刑

酒後在超市門前瘋狂打人,還持刀追趕民警。近日,京山市檢察院對一起酒後持刀在街上鬧事,又持刀追砍民警的單某某以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依法提起公訴。

2019年5月2日晚,單某某在家獨自喝醉後,行至京山市八里途開發區溫泉路一超市門前,無故辱罵在超市門前喝酒的陳某甲、陳某乙、王某某,後單某某持板凳毆打陳某甲,陳某甲反手用板凳將單某某的頭部打傷。隨後,單某某闖入超市對面謝某某家中拿出菜刀,在路上持刀追砍陳某某等三人。超市老闆隨即撥打110報警。

京山市公安局八里途派出所民警肖某某和輔警劉某某、田某某趕至現場後,責令單某某放下菜刀,反覆勸說,單某某拒不配合,還持刀砍向輔警田某某、劉某某,並將劉某某手持的警用鋼叉砍成兩段。民警肖某某見狀鳴槍示意,單某某仍追逼劉某某,至劉某某跳下一米二高的臺階。最後巡警大隊趕至現場將單某某抓獲。

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以單某某持刀追逐、辱罵、恐嚇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以被告人單某某持刀抗拒抓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通訊員 邵紫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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