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剑”行动!泉口派出所抓获7名在逃人员

自“云剑”追逃行动开展以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坚持有逃必追,认真梳理逃犯线索,全面收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全力追逃。截至目前,泉口派出所共抓获7名网上在逃人员。

夜间巡逻慧眼识逃

8月21日22时许,民警在城区文化宫一带巡逻,发现路边违停着一辆黑色轿车,民警上前对该车依法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董某某行为拘谨,神色慌张,细心的民警多加留意,将董某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查,董某某竟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在审查期间,一个没有姓名的号码多次拨打董某某的手机,深夜同一号码多次来电,十分可疑。经过进一步深查,董某某交代,该号码的主人为杨某某,为其同案犯罪嫌疑人。2017年,云南大理市公安局对一家投资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的情况下,以投资理财、给项目找资金、给资金找项目为名,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杨某某就是涉案人员,董某某交代杨某某当时可能藏身的地方。民警根据董某某提供的地址,迅速将杨某某抓获。

打好“亲情牌”积极劝投

2015年10月30日,荆门城区一工地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戴某某和邱某某等人未经包工头同意,随意使用工地上的设备,不料被包工头看见,双方发生冲突,邱某某等人不仅殴打了包工头还将其车辆砸坏。工地的工人报警后,警方当场抓获了邱某某,戴某某乘机逃跑。随后,泉口派出所将戴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展开追缉。

办案民警针对其涉案情节不重等特点,多次到戴某某的亲人家中开展劝投工作,与其父母、兄弟聊家常,关心其家属的生活情况,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讲明当前的政策和形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家属引导戴某某早日投案自首。

今年9月19日,戴某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了东躲西藏的潜逃生活。

科学研判精准追逃

2012年,刘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处赔偿原告50000元,但刘某一直不履行义务。2015年12月,刘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泉口派出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9月,派出所研判室分析研判,发现刘某某在武汉的生活轨迹。办案民警迅速赶赴武汉,通过近一个星期的秘密守候,于9月14日晚在武汉市江夏区一物流园内将刘某某抓获。

9月23日晚,派出所民警再次分析研判,又发现一名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外地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王某某的行动轨迹。民警迅速出击,在泉口西路桃花岛小区将其成功抓获。

锲而不舍循线追逃

“网上在逃人员追不回,追逃民警就永远在路上!”在追捕历年来的“漏网之鱼”时,追逃民警深有感触。

2012年,赵某某以需要租用重型车辆为由,以一个月15000元找受害人苏师傅租到价值40余万元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苏师傅把车辆交给赵某某后,不到半个月,苏师傅不仅联系不上赵某某,发现自己的车也同其一起消失,随后马上报警。赵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泉口派出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在接下来的7年多时间里,赵某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但办案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赵某某的追缉,在今年的“云剑”追逃行动中,对多年来收集的零散信息进行重新梳理、逐条甄别,最终得知赵某某可能隐藏在河南省。

从9月15日起,追逃组先后循线跨越河南郑州、焦作、新乡、济源等多个地市,一路追逃,与对手比意志、比智慧。历经13天,最终于9月28日22时许,在河南济源将赵某某成功抓获。

“一标三实”助力追逃

“一看到他的照片,我就知道他住在哪里。”社区民警回忆起之前抓捕在逃人员的情景,十分激动。

10月10日19时许,泉口派出所接到上级指令:“根据研判,被外省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出现在浏河湾居民区,请求抓捕。”社区民警根据情况通报,发现在半个月前,曾按照“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对王某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进行过登记。于是社区民警迅速组织值班民警直接赶到王某的住处,不到半小时成功将其抓获。

“追回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就是消除一个治安隐患。”泉口派出所追逃工作负责人说,“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让网上在逃人员无处可逃!”(记者 李柬 通讯员 刘小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