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魯發〔2019〕19號

(2019年11月3日)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要求,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加快建設食品安全放心省,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改革

  (一)落實黨政同責。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每年將食品安全列入黨委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市縣兩級政府每年將1-2項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實事。各市黨委、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每年11月底前向省委、省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強綜合協調機構建設。健全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及其辦公室。各級食安委每年至少召開2次全體會議,研究部署重點工作。強化各級食安委辦公室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落實、評議考核等職能,完善專題會議和季度會商制度。

  (三)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新招錄人員原則上充實到監管一線,落實激勵基層擔當作為幹事創業有關政策。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要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向鄉鎮延伸,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加強公安專業力量、裝備建設。建立專業培訓基地,開展“百千萬”(即百名縣級局長、千名基層所長、萬名業務骨幹)培訓和技能比武。根據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化檢查隊伍建設。

  (四)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劃片包聯、責任到人制度,發揮村(社區)黨組織作用,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構築橫到邊、縱到底管理體制。加強網格員(協管員)培訓、考核和管理,發揮其食品安全政策宣傳、隱患排查、信息上報、協助執法等作用。

  (五)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許可改革,實行“證照分離”,提升全程網上辦理和全程電子化登記水平。實施保健食品即時備案,建立生產許可與備案關聯機制。加強審批與監管環節銜接,嚴格現場核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開展專家進企業活動,幫助企業提升管理水平。

  (六)強化履職評議。建立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部門監管事權清單,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幹部評議考核、巡視巡察和全面依法治省專項督察,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相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予以獎懲。

  二、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

  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治理“餐桌汙染”,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力爭到2022年底取得明顯成效。

  (七)開展產地環境治理行動。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和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強化重金屬汙染源排查及管控,加快重度汙染區域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不斷提高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八)開展農業投入品管控行動。完善農獸藥生產企業原材料進貨、出廠銷售記錄制度。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和追溯管理。實施化肥農藥、水產養殖用藥減量增效和獸藥抗菌藥治理,落實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規範使用行為。防治地膜汙染,加快農膜回收綜合利用。推廣綠色防控技術和健康養殖模式,分期分批淘汰現存高毒農藥。

  (九)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加強糧食烘乾、存儲和檢驗能力建設,建設糧食產後服務中心,提高糧食收儲安全保障水平。建設完善1個省級、16個市級、65個縣級糧食質檢機構,開展出入廠(庫)和庫存質量檢驗,探索建立糧食質量追溯制度。探索建立超標糧食處置企業名錄庫,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合理化利用。

  (十)開展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以養殖場(戶)、屠宰點和活畜交易市場為重點,開展“瘦肉精”整治。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大縣為重點,開展獸用抗菌藥及獸藥殘留整治。推進大型規模養殖場、屠宰企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全覆蓋。嚴格畜禽屠宰檢驗檢疫,推動實施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電子出證制度,建立從屠宰到生產經營追溯體系。

  (十一)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持續推進餐飲服務量化分級,鼓勵實施色標管理,落實索證索票等制度。加強後廚衛生管理,推進“明廚亮灶”。開展食品安全“淨網”行動,規範網絡交易,實行線上線下聯動監管。落實網絡訂餐平臺責任,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須有實體店並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加強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置管理,提高協議收運率。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管理,加大抽檢力度。將食品安全納入旅遊景區和交通場所的綜合治理。

  (十二)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納入農村綜合治理。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規定,嚴查“三無”食品、過期食品翻新銷售和假冒侵權。開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綜合治理,取締“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縣(市、區)政府明確農村集市管理主體,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食品攤點備案職責。推動建立農村食品配送體系。

  (十三)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實施學校食堂提升工程,落實月度自查、季度檢查、飛行檢查、督導檢查制度。推進大宗食品定點採購全覆蓋,屬於政府公開招標範圍的,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將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範圍,推行食品銷售者承諾和高鹽高糖高脂食品風險警示制度。

  (十四)開展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查處保健食品非法生產經營、非法添加,標籤說明書宣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假借健康講座、專家義診等形式對特定消費群體進行欺詐和虛假宣傳等行為。開展保健食品知識“進社區、進鄉村、進網絡、進校園、進商超”科普宣傳活動,提高公眾科學認知能力。加大對傳銷打擊力度,做好維權服務。

  (十五)開展乳製品及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嚴格奶牛飼養管理,規範投料、用藥行為,提高原料乳質量。加強奶站、運輸車標準化建設和監管,規範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全過程管理制度,開展自檢自控自查,實現企業HACCP體系全覆蓋。推動企業建設自有自控奶源基地,鼓勵使用生鮮乳加工乳製品,發展低溫乳製品。

  (十六)開展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嚴格進口食品檢驗檢疫,加強風險預警分析,落實“進口前”審核、“進口時”查驗、“進口後”監管。加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嚴防輸入型風險,打擊非法渠道進口和走私行為。加快進出口食品農產品示範口岸和出口食品農產品品牌示範省建設,開展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省境外路演活動。

  (十七)開展示範創建行動。深化“食安山東”建設,制定公共品牌通用評價標準,持續開展品牌引領,建立政府引導、企業對標、第三方評價的管理機制。深化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市縣創建活動,提高創建標準,強化督導檢查,完善退出機制,推進全域創建。支持市縣參與國家創建活動。

  三、全面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十八)健全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配備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相關人員法規知識水平。保證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積極引進、轉化、應用食品安全成果,及時將創新技術轉化為先進標準。

  (十九)強化過程控制。生產經營者要積極實施食品安全先進管理體系,確保生產經營過程持續合規、產品符合標準。依法開展自查評價,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採取整改、停業、召回等措施,並報告屬地監管部門。積極開展原料供應商現場審核,嚴把原料質量安全關。

  (二十)建立追溯保障體系。生產經營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食品生產企業要重點記錄原輔料採購、關鍵控制點、出廠檢驗和銷售信息,逐步實現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與政府部門管理平臺對接。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四、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十一)強化標準引領。發揮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省帶動作用,逐步形成覆蓋食品全產業鏈的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及時制定地方標準。鼓勵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開展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依託我省國家級農業標準化區域服務推廣平臺,提升農業標準化水平。加大標準宣傳貫徹和執行力度,強化標準跟蹤評價,推廣“標準+認證”模式。

  (二十二)強化全程嚴管。嚴把農業源頭、糧食收儲、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銷售、餐飲服務質量安全關,嚴禁不符合標準的食品流入餐桌。落實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強化產地準出市場準入銜接。推行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綜合運用雙隨機抽查、飛行檢查、重點檢查等手段,實現精準監管。

  (二十三)強化抽檢監測。健全抽檢監測計劃統一、經費集約和信息共享機制。堅持問題導向,抽檢覆蓋所有高風險和較高風險品種和各類生產經營業態。根據監管需要,省市縣三級分別確定重點品種、項目。嚴格承檢機構管理,開展抽檢情況評估。加強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和信息通報。

  (二十四)實施嚴懲重處。完善食安、農安、公安“三安聯動”機制,加強行刑銜接和信息共享。持續開展“守護舌尖安全”“食安護佳節”等整治活動,加大農獸藥殘留、非法添加和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治理,聯合開展專項打擊,保持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二十五)提升監管效能。實施信用監管,將企業法人及相關責任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狀況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落實信用聯合懲戒。實施“智慧監管”,探索大數據及可視化技術在監管領域的應用,推進省級追溯管理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利用“互聯網+監管”系統實現監管事項全覆蓋、監管數據可共享。實施“陽光監管”,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建立常態化曝光機制,及時公佈行政審批、案件查處等信息。

  (二十六)強化風險管理。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健全部門會商機制,規範風險信息移交與處置。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開展危害因素風險評估。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培訓。發揮輿情監測處置平臺作用,提升應急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能力。

  五、推進食品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十七)加快農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推進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培育區域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建設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蔬菜),推進養殖單位進園區計劃,加強海洋生態牧場綜合體建設。推行良好農業規範,扶持病蟲害防治社會化服務組織,推進統防統治專業化、集約化。

  (二十八)優化產業結構。調整食品產業佈局,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培育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和企業品牌,打造一批領軍企業(基地、園區)。大力發展專業化、規模化冷鏈物流企業,保障生鮮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開展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提升活動,鼓勵企業獲得認證認可。加強與電商平臺深度融合,增強企業內生動力。

  (二十九)強化技術創新。將食品安全納入重點研發計劃,支持企業提高自主研發能力。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檢驗監測機構,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加強專業化檢驗監測機構建設,省級檢驗監測能力始終保持全國領先。

  六、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組織保障

  (三十)凝聚共建共治合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配備與食品產業和監管任務相適應的監管資源,建立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食品安全領域。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範圍,建設科普基地和謠言治理平臺。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提供技術諮詢。發揮社團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鼓勵媒體加強輿論監督,準確客觀報道。推行有獎舉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各項任務落實。2035年,將山東建設成為全國食品最安全地區之一。

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2019年11月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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