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戶送錦旗

【編者按】本案的申請人王某從長期鬧訪、指責法官到理解法院,送來錦旗,其行為雖在意料之外,實屬情理之中。俗語云辦法總比困難多、車到山前必有路。本案前期執行中,執行法官窮盡了執行手段,發現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決定中本。申請人忍受著失親之痛和病患折磨,對法院和法官心懷怨望、進而專心上訪鬧事之路,亦在情理之中。但執行法官並未因案件中本而停步,而是始終關注案情,在無路可走的窘境中另闢蹊徑,圓滿地執結了此案。

執行難不難,確實難,找人難、查物難,要勤跑腿、要勤動腦,但執行難也不是絕對的,只要大家集思廣益,把群眾的疾苦放在心上,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困難!此案的一舉執結,充分說明,湟中法院執行工作雖然遇到了一些挫折,但在全體執行幹警的努力下,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一定會大有可為,大有希望。

上訪戶送錦旗

11月13日,一個長期上訪戶給湟中法院執行局送來了一面錦旗,並向執行局法官連聲道謝。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2016年1月的一天說起,王某之女李某乘坐趙某駕駛的小轎車與另一輛轎車相碰撞,造成李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趙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兩個月後,李某因傷重去世。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決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支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各項經濟損失合計59萬餘元,限判決生效後三個月內付清。判決生效後,趙某一直未履行義務。

同年11月28日,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局收到案件後,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線下查詢被執行人趙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但一無所獲,加之其正在服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具備賠償能力,趙某家人也拒絕賠償,該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執結,2017年8月,經過申請執行人王某同意,湟中法院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之後,申請人王某因身患疾病、生活無著,幾乎每週到法院鬧事,指責法官,併到處上訪。承辦法官忍受著不解的委屈,出於對一位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同情,耐心勸解,告知其本案雖已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法院仍會想方設法尋找執行時機。與此同時,湟中法院積極為王某爭取到了五萬元司法救助資金,給這個風雨飄搖的家庭帶去了一絲慰藉。

2019年11月,考慮到該案件被執行人名下無任何財產,本人又外出躲債,蹤跡不定,承辦法官決定另闢蹊徑,從被執行人家人尋找執行突破口,經過多次給被執行人趙某父親與姑姑做思想工作,指出趙某年紀尚輕,如在法院有未結案件,將會影響以後的生活。與此同時,執行法官也多次接觸申請人王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其陳說利害。在執行局法官多次與雙方單獨調解後,雙方同意和解,承辦法官將該案恢復執行。11月11日,該案雙方當事人達成長期履行的和解協議,被執行人趙某賠償申請人王某40萬元,被執行人當場向申請人給付了15萬元賠償金,承諾剩餘案款分五年付清,本案得以順利執結。

今年以來,湟中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執行工作的力度和司法為民的溫度,對涉民生案件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對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申請人又面臨生存、生活困難的涉民生案件,積極開展司法救助。2019年1月至10月,湟中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923件,結案1361件,實際執行到位金額7119.09萬元。其中受理涉民生執行案件412件,結案259件,執行到位金額347.62萬元,共向14件案件的19名困難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32.68萬元,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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