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

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

“我知道,你現在怒氣衝衝走進法庭想打官司,但在你遞交訴狀之前,請你靜下心來,聽一聽我想告訴你的話……”近日,要打官司的老李走進安康市漢陰縣法院,對法官說:“我想好了,還是請你們先調解吧。”
  在漢陰縣法院,像老李這樣選擇訴前調解的人還有很多。今年以來,該院集中優勢資源,紮實推進訴前多元化調解機制,為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糾紛解決渠道,實現訴訟與非訴訟機制的有機銜接,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11月1日,記者採訪了漢陰縣法院院長張曉坤,他說:“開展陽光司法,推進訴前多元化調解,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不僅從源頭上減少了訴訟增量,破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促進了審判質效提升。”
  據統計,今年1至10月,該院受理訴前調解案件950餘件,達成調解協議或撤回申請660餘件;基層調解組織訴前調解糾紛2000餘件,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維護了社會穩定。
  探索機制 搭建平臺
  張軍(化名)在某石材店工作,在幹活期間不慎被電鋸割傷右小腿,前後住院數十天。可是出院半年多了,賠償款還沒有著落,他一紙訴狀將僱主告到了法院。


  漢陰縣法院立案庭法官瞭解情況後,建議張軍選擇訴前調解,並通知被告到法庭。辦案法官講解法律,闡明利害關係,得到雙方一致認同,不到一小時就達成了調解協議並履行了賠償款。
  為了推進訴前調解規範化、常態化開展,漢陰縣法院制訂了多元化調解實施辦法,確定專人負責訴前調解工作,助推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同時,縣法院和五個基層法庭設立了標準化訴前調解中心,並在澗池鎮、平梁鎮和縣交警大隊成立三個訴調對接中心,與勞動爭議、婚姻家庭等行業調解組織進行有效銜接,構建“一站式”服務體系。
  訴調對接中心自成立以來,訴前調解案件100餘件,立案調解20餘件,充分發揮了“大調解”優勢。
  以人為本 維護穩定
  本著案結事了的調解理念,該院在調解中對當事人進行法律輔導、示範引導、心理疏導,促使當事人達成共識、握手言和。今年3月,某鎮村民丁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將其妻卜某用刀砍傷至休克,丁某當場服毒,二人被送醫院搶救。出院後,卜某向法院起訴離婚。該院及時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辦案法官多次對丁某進行心理疏導,丁某認識到了錯誤,與卜某達成離婚協議,有效防止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漢陰縣法院積極爭取黨委主導、政府支持、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協調配合,努力讓每一起案件做到便捷、高效處理。該院幹警會同漩渦派出所、鎮綜治部門及時解決了“田鳳村農婦服毒自殺致死賠償案”“發楊村建房僱工致死案”等系列糾紛,有效促進了矛盾糾紛的化解,切實維護了當地社會和諧穩定。
  提前介入 關口前移
  自立案登記制度改革之後,漢陰縣法院案件年均增長40%以上,面對案多人少的狀況,該院關口前移化解矛盾。平梁鎮王某某等19人與程某某因拖欠運輸費用引發群體糾紛,平梁法庭及時引入訴前多元化調解機制,法官通知被拖欠運費的司機並聯系外出躲避的程某某儘快到法庭。當事人來到法庭後,經法官闡明利害關係和法律後果,程某某最終與所有原告達成分期償還債務的協議。
  藉助“群眾說事、法官說法”、送法下鄉、巡迴審判、法治宣講等形式,該院加強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聯繫,並通過具體案例講解、常用法律知識培訓,提高了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調解能力,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達成協議後及時進行司法確認,確保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一年來,漢陰縣法院從訴調對接制度的出臺到調解人員的專業化建設,從訴調中心的建設到調解經費的保障落實,一步一個腳印,不斷向前推進。然而,改革之路依然漫長,矛盾糾紛化解任重而道遠。漢陰縣法院將繼續深化完善訴前多元化調解機制,為群眾提供更加完善便捷的糾紛解決渠道,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來源:西部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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