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亨檢察院辦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獲法院當庭宣判

11月12日,冊亨縣人民檢察院訴冊亨縣農業農村局怠於履行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在興義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冊亨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鬍興燕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庭支持訴訟。

冊亨檢察院辦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獲法院當庭宣判

庭審前,該院與被訴行政機關主要領導進行了座談,闡明瞭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目的和要義,被訴行政機關主要領導對此表示認同並感謝檢察機關的提醒和支持。

庭審中,胡興燕宣讀了起訴書,並圍繞食品安全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事實全面、客觀地向法庭出示了證據;被訴行政機關進行了質證、認證,並就冊亨縣榮順生豬定點屠宰場產生背景、存在的問題及今後的科學規劃、管理等作出了闡述和表態。興義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訴行政機關農業農村局應當依照職權,積極履行對當地生豬定點屠宰肉質品安全監管職責,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成立,並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請,被訴行政機關表示認可法庭判決,不提出上訴。

冊亨檢察院辦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獲法院當庭宣判

該案是冊亨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及食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的開庭審理及當庭宣判,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以實際行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助推“健康中國建設”戰略,進一步彰顯了冊亨縣人民檢察院為人民群眾追求健康美好生活保駕護航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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