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滎經發生了一起,非機動車與出租車的交通事故,蜀黍先帶大家看看這起事故的現場視頻。
從視頻當中我們清晰可見,出租車在對向車道駛來時,是駛入了錯誤的車道,逆向行駛,並且在斑馬線處並未減速行駛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而非機動車也未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內,隨意在機動車道內穿行,在未至斑馬線的情況下,就開始橫跨機動車道過馬路
後經調查
非機動車駕駛員未滿十六週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在雙方均未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
最終釀成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
蜀黍想說,交通事故猛於虎,雖然這起事故並未對事故雙方造成重大損傷,但這也只能算是一點點的幸運,事故發生時,我們是很難去保證自己不受傷害的,希望大家能夠記住這樣的前車之鑑,遵守交通規則,出門平平安安,家人在等你平安回家。
案例丨滎經交警大隊
編輯丨雅安交警·警察公共關係暨融媒體矩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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