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掃黑除惡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11月12日,在自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了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蔡伏雲等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

掃黑除惡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掃黑除惡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10月22日,由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蔡伏雲等12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開庭審理。2014年至2018年期間,以被告人蔡伏雲、黨立成為首,被告人閆斌、田林、狄九州、馬小龍、羅楊楊為骨幹的犯罪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吳忠市紅寺堡區新莊集鄉、紅寺堡鎮等地多次實施開設賭場、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在紅寺堡區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紅寺堡區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紅寺堡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工作,先後引導偵查機關取證6次,確保在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上精準。在審查起訴環節,紅寺堡區檢察院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權利義務同步告知各嫌疑人,並就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和簽署具結書可兌現從寬處理政策及程序規定等,向各嫌疑人進行深入講解。該案10名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另2名被告人當庭認罪,使該案得到及時高效辦理,庭審用時不到6個小時。

王懷傑、周寧川等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保險詐騙涉惡案

掃黑除惡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掃黑除惡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兩起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2017年至2018年間,王懷傑、周寧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車輛故意相撞,製造交通事故進行理賠的手段,先後實施8起保險詐騙行為,騙取保險理賠金13.8萬元。同時,為報復他們自認為舉報其保險詐騙的被害人,糾集他人尋釁滋事。多次僱用、糾集他人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對不予定損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進行毆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構成惡勢力。

該案偵查階段,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工作,提出引導偵查取證意見。檢察機關糾正公安機關漏捕3人,追訴漏犯11人,追訴漏罪1件,對公安機關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3份,移送“保護傘”線索1條,並最終依法對被告人王懷傑等人提起公訴,並由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當庭提出具體的量刑建議,法院予以採納,判處被告人王懷傑等19人拘役4個月至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的刑罰,以及人民幣1萬元至12萬元不等的罰金,沒收王懷傑作案車輛奧迪轎車一輛。該案部分被告人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2018年以來,全區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惡案件221件837人,提起公訴101件873人;立案監督涉黑涉惡案件22件60人,追捕涉黑涉惡78人,追訴涉黑涉惡105人。同步推進“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共移送涉黑涉惡犯罪線索1093條,移送涉嫌腐敗或“保護傘”線索551條,向有關單位提出改進工作的檢察建議152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