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帶路” 超載大貨車也逃避不了違法處罰

共享汽車在我市城區的出現,

為市民出行提供更多的方式。

然而,

雲浮一男子卻打起了共享汽車的歪主意,

利用租來的共享汽車協助超載泥頭車逃避執法。

為了加大對貨車超限超載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雲浮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在S368線云城區彩營路段安裝了非現場治超執法取證系統。一些涉嫌超限超載的貨車駕駛人,為逃避治超監控,傭請違法人員駕駛“帶路車”開在前頭,用車身遮擋住後面的超載大貨車號牌,協助其躲避監控攝像頭的抓拍。這些“帶路車”嚴重干擾治超正常執法,還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行駛速度緩慢容易造成交通擁堵,車輛之間未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甚至引發交通事故,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共享汽車“帶路”  超載大貨車也逃避不了違法處罰

由於用私家車“帶路”容易被執法部門查出車主等相關信息並作出處罰,自以為聰明的男子陳某(雲安六都鎮人,32歲)打起了共享汽車的主意,以為利用租來的共享汽車“帶路”就能逃過執法部門的追查。11月11日下午,之前嚐到甜頭的陳某故技重施,又租來一輛粵E號牌共享汽車為大貨車“帶路”,但他的違法行為早已經被公安交警和交通執法部門盯上了,布控在路面的便衣警察把正在“帶路”的陳某抓了個現行。

共享汽車“帶路”  超載大貨車也逃避不了違法處罰

共享汽車“帶路”  超載大貨車也逃避不了違法處罰

經查,陳某為獲取私利,2019年10月以來,多次利用共享汽車為超載大貨車遮擋車牌號碼,幫助大貨車逃避超載處罰,從中獲利7000多元。行動當天,還查獲彭某(男,云城區雲城街道人,29歲)利用自己名下粵W號牌小車“帶路”使大貨車逃避查處。陳某、彭某對其隱匿證據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陳某、彭某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罰款500元,並處行政拘留10天,追繳其違法所得。案件中的超載大貨車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交通部門依法處罰。


警方提示

公安機關將聯合交通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大型貨車超限超載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查處上述的“帶路”車、遮擋汽車號牌等逃避執法的違法行為。請廣大司機、車主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共同創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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