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縣委書記被中紀委痛批:膽大妄為,常以“三都王”自居

  

這名縣委書記被中紀委痛批:膽大妄為,常以“三都王”自居

短短兩年時間,黔南州兩名在任縣委書記潘志立、梁嘉庚先後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11月13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兩縣一把手落馬引發的整改——貴州黔南州聚焦“關鍵少數”重塑基層良好政治生態透視》,在介紹黔南州重塑基層政治生態的同時,也披露了兩人違紀的不少細節,引人深思。
文章介紹:“梁嘉庚、潘志立分別於2018年5月、2019年7月被省紀委監委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三都水族自治縣委原書記梁嘉庚案“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上,貴州省紀委監委有關同志宣讀了相關案情通報。
剛任縣委書記時,兩人也曾以當個“好官”為目標: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不收幹部一分錢,不拿投資企業一點好處費。隨著時間推移,他們的工作逐步取得成績,思想卻開始發生變化,漸漸陷入追名逐利的泥潭。
上述中紀委機關報透露,在潘志立看來,自己認定的事就是“命令”。梁嘉庚則常以“三都王”自居,認為自己定的就是規矩、自己的話就是聖旨。兩人擔任縣委書記期間,無論是獨山縣大量耕地被佔用、鉅額債務危機、基層組織和職能隨意擅自被改變,還是三都縣不聚焦脫貧攻堅工作等,其根源都是潘志立、梁嘉庚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在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搞變通,甚至故意為之,是典型的自行其是、陽奉陰違、膽大妄為。


潘志立平時工作作風霸道,重大事項決策基本上都是他一人說了算,很多項目只要他拍板就開工建設,全然不顧設計、預算、審計環節缺失,導致獨山縣違法違規佔地達2.8萬畝,國有資產損失10億餘元。幾年間,獨山縣因違法違規佔地被處分的幹部達26人之多。梁嘉庚在收到州委聚焦脫貧攻堅工作、不搞形象工程的“約法三章”後,僅作書面傳達,甚至在省委主要領導對三都縣脫貧攻堅情況做出重要批示後,也只是泛泛提要求,部分項目改頭換面繼續進行。
“把著眼點放在名利雙收上。一方面大力推進自認為有效果的工作,以求得好名聲;另一方面為家人謀利,當官不忘發財。”在潘志立眼裡,脫貧攻堅費時費力出不了成績,只有搞項目建設才能彰顯政績。梁嘉庚也深信,只有項目建得好,才能讓上級領導看到成績。
報道指出,潘志立不顧中央、省委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將國家利益作為交換,盲目舉債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自己和家人也大肆收受賄賂、“名利雙收”。在部分貧困村還沒有產業扶貧項目落地的情況下,為了凸顯“政績”,潘志立安排8個鄉鎮每兩個月輪流舉辦一次項目觀摩會,每次花費在60萬元至100萬元左右。梁嘉庚則不顧三都縣位列全省14個深度貧困縣之一且是黔南州唯一深度貧困縣的實際,主導實施在建的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有127個,但與脫貧攻堅有關的只有41個,其中不乏“千神廣場”“雲上書院”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他們都從骨子裡認為,當黨員領導幹部就應該被簇擁、被眾星捧月,否則就顯得沒能力、沒市場,作為縣委書記,如果沒有人前呼後擁,豈不是太沒權威了?漸漸地,他們習慣被“圍獵”,享受被“圍獵”。
報道介紹,從開始收受企業老闆拜年的茅臺酒開始,潘志立被一點點滲透,進而發展到大肆收受服務對象財物,其家人也跟著效仿,有過之而無不及。按潘志立的話來說,“什麼東西都敢收,什麼人送的東西都敢收”。由於自身不正,潘志立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願抓、不願問,對違紀違規黨員幹部,他曾多次表示只要不是貪汙就可以不處理。梁嘉庚從第一次到外地出差吃飯時收了老闆“順便”給的1萬元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從老家房子裝修到兒子公司買車、在貴陽購買房產,都要老闆出錢。
在面對組織調查時,潘志立、梁嘉庚不僅不主動向組織坦白,反而心存僥倖,把組織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當成可以矇混過關的機會。潘志立覺得交往的商人“講義氣”、靠得住,不會“出賣自己”,所以想盡辦法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到最後才發覺“真的大難臨頭,什麼人也不可信,我這是咎由自取”。梁嘉庚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和家人謀取私利,在組織調查時,還請風水先生預測吉凶。

“對潘志立、梁嘉庚惡劣影響的清理,對獨山縣、三都縣政治生態的重塑不是一蹴而就的。”貴州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厚植良好的政治生態土壤,進一步強化系統思維抓整改,真抓實幹確保整改實效,真正把受到破壞的政治生態重塑起來。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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