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廬江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24執2067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谷俊,廬江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谷俊

性別男

年齡29

身份證號3426221990****121X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萬山鎮程橋村安樂村民組10號

執行法院廬江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廬江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谷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償還原告陳鳳借款本金16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0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6月26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至實際還款之日止);二、駁回原告陳鳳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3640元,由被告谷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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