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關注|南寧市劃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區域 全天禁燒區將實行強制性禁燒政策和管理措施

近日,南寧市政府下發通告,正式劃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區域,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及其周邊、人口集中區及其周邊、機場周邊露天焚燒秸稈。禁止露天焚燒的秸稈種類包括甘蔗、水稻、玉米、木薯、香蕉、油菜、桑枝及其他農作物收穫籽實後的剩餘物質。

熱點關注|南寧市劃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區域 全天禁燒區將實行強制性禁燒政策和管理措施

據瞭解,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區域分為全天禁燒區和限時禁燒區。全天禁燒區包括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南寧高新區、南寧經開區的建成區,以及其餘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所在行政村(社區)的轄區範圍。高速公路沿線兩側2公里範圍內區域,鐵路沿線兩側2公里範圍內區域,國道、省道公路幹線兩側1公里範圍內區域,以及各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林地、草場、油庫、糧庫、高壓輸電線路、通訊設施等周圍1公里以內的區域,“雙高”糖料蔗基地等。全天禁燒區實行強制性禁燒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時間、任何氣象條件及空氣質量狀況下,都不允許進行秸稈露天焚燒。各城區、開發區要在秸稈禁燒區設立明顯警示標誌並明確禁燒管控要求。

熱點關注|南寧市劃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區域 全天禁燒區將實行強制性禁燒政策和管理措施

全天禁燒區以外的所有區域為限時禁燒區。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時段為每年的1—3月、11—12月每日下午3時到次日上午10時之間(氣象部門發佈的寒潮預警期間,為保護特殊農作物防禦霜凍,需臨時焚燒的除外)和汙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重大活動期間等需要臨時特殊管控的時段,由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發佈。

在秸稈全天禁燒區內或在限時禁燒區非允許時段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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