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了1900萬?盛京銀行3名高管被要求退還多發薪酬

日前,瀋陽市國資委網站發佈的《關於盛京銀行市管幹部年度薪酬超標準部分退回有關問題》文件顯示,盛京銀行3名市管幹部:盛京銀行黨委書記劉彥學,黨委副書記張濤,工會主席徐成在2016年、2017年因多發薪酬,被要求退回共計1892.7萬元。

上述文件顯示,退回的2016年度資金為628.18萬元,其中劉彥學退回336.63萬元,張濤退回291.55萬元;退回2017年度資金1264.53萬元,其中,劉彥學退回598.67萬元,張濤退回419.44萬元,徐成退回246.42萬元。

《瀋陽市深化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沈委發〔2017) 39號)規定,經測算,瀋陽市屬國有企業正職負責人2016年度薪酬最高不得超過72.7萬元,2017年度薪酬最高不得超過75.61萬元,副職負責人按正職負責人0.6~0.9倍確定。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2018年年報發現,國有六大行董事長、行長的工資均在75萬元以下。

盛京銀行2018年年報顯示,劉彥學在當年的薪酬為361萬元,其中袍金4.7萬元,薪金223萬元,酌定花紅117萬元,定額供款退休金計劃供款1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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