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死刑!

2019年1月19日,

青岛民警别立福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玉某时遇害。

为制止犯罪、保护战友,

别立福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永远停留在了47岁。

一审宣判:死刑!

11月13日上午,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玉某

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

一审公开宣判,

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玉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15日14时许,玉某因琐事与同事张某发生争执,起意将其杀害。趁张某不备,持车间内的钢管连续击打其头面部、颈部数下,又持胶带缠绕张某的口鼻致其死亡,之后将张某的尸体藏匿于该车间北墙与公司院墙夹道处。

1月18日11时许,玉某因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争执,起意将其杀害。趁刘某不备,持砖块击打其头部,又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其胸腹部、背部数刀,并切割刘某的颈部致其死亡。

当日19时许,玉某为报复公司负责人起意烧毁公司财物,后攀爬进入公司,使用打火机引燃稀料、乙醇等,纵火烧毁加工车间内的一台喷漆设备。

当日22时许,玉某在藏匿时,见二部警用车辆停在附近,遂起意攻击警务人员。因车内无人,玉某持刀将二车同侧共4条轮胎割破。

次日1时许,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民警别立福奉令带领警务人员搜捕至玉某藏匿处,玉某拒捕并持刀朝别立福胸部捅刺数刀,别立福在搏斗中倒地,玉某又持刀切割其颈部数刀致死亡。增援人员赶到现场时,玉某又持刀将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两位警员刺伤,后被抓获。

一审宣判:死刑!

△资料图:2019年8月1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玉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玉某因琐事预谋报复他人,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采取持钢管连续击打头颈部、用胶带缠绕口鼻等手段,致张某死亡;因琐事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争执,采取持砖块击打头部、持单刃刀捅刺胸腹及背部、切割颈部等手段,致刘某死亡;在警方抓捕期间,拒捕并主动攻击,采取持刀捅刺胸部、切割颈部等手段,致民警别立福死亡、两位警员一名轻伤、一名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期间,其为报复而纵火烧毁公司财物,又在逃匿期间持刀割破二辆警车的4条轮胎,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还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并罚。玉某因琐事报复社会并藐视司法权威主动攻击警察,连续多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致三人死亡、二人受伤,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其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必须严惩。根据被告人玉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死刑判决,告慰英灵!

别立福,一位战功赫赫、荣誉满身,

长期战斗在刑侦第一线、雷厉风行的人民警察。

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荣获山东省公安系统基层标兵,

全市公安机关反扒能手等荣誉称号20多项。

↓↓↓

一审宣判:死刑!

在别立福走的时候,在他的办公桌上还放着一张写好的休假条,这张他提前三天写好的假条,原本是要计划在签批的第二天兑现。一个承诺:陪孩子去大连。而这张他从警十几年来第一次申请的休假条,再也无法兑现了。

2019年1月18号,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发生一起命案,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连夜实施抓捕行动。面对持刀歹徒,47岁的民警别立福挺身而出,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仍与歹徒激烈搏斗,直至歹徒被制服。

1月19日,凌晨1点50分,在搏斗中受伤较重的民警别立福、庄文林,被急救车送到了青岛大学医学院附院西海岸医疗中心急诊科。别立福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负重前行!

今天,让我们再次向英雄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