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丟掉“蘭芳國”有多富,為何最終被荷蘭滅亡?

趙鵬


這麼說吧,蘭芳國本質上是一個披著國家外衣,壟斷了當地金礦開採又打敗了三合會的幫會組織,可以相象他有多富了吧!

至於為何被荷蘭滅亡,就是因為大清也衰弱了,幫不了忙呀!無論國家再小,幫會怎麼也不可能打得過國家的呀!況且當時的荷蘭並不小。

說到蘭芳國,不得不說一個叫做羅芳伯(1738年——1795年)的人,他和洪秀全一樣,也是一個屢試不第的廣東客家讀書人,前途無望。

但是,在1700年代的廣東,“有志之士,竟謀泛海出國”。

這也是有時代背景的,由於地緣上的毗鄰關係,東南亞從來是中國移民的遷移地和避難所,每當中國新舊政權交替之際,不堪戰亂的百姓和沒落的權貴地主都會紛紛移居東南亞,到後來,隨著華人越來越多,有的人發了大財,某些抱著“另闖一番人生的路”的人也開始移民東南亞了。

其中就有這個羅芳伯,羅芳伯既然讀得起書,起碼是一個小地主。

恩,他家就是一個耕讀家庭,在他35歲那一年,他決定不再去考科舉了,帶著一大家子百餘口人“下南洋”去了。

自然不是盲目的去打工了,客家人在南洋也是有勢力的,他們家來到了生產金礦和鑽石的婆羅洲(位於印度尼西亞)西部的坤甸,羅芳伯的第一個工作是教書,教中國人的孩子們讀中國書,學有所用呀!

當時,印尼是由荷蘭殖民者統治的,殖民者在對比當地人和華人的過程中發現:當地人懶的出奇,華人卻是又誠實又精於算計的商人,且比其他的任何民族更能適應惡劣的環境,於是荷蘭人大力鼓勵和招攬華人進入並開發印度尼西亞地區。

誰知道,華人移民到了一定數目的時候也就成了氣候,開始與荷蘭移民發生衝突,荷蘭人就開始想盡辦法限制華人的發展,最終導致了1740年的華人大反抗,之後演變成了一場針對華人的大屠殺——紅溪慘案。

其時婆羅洲的華人們雖然因為反抗荷蘭的需要,也形成了幾股小力量,但是互相的瞧不上之外還經常互相打鬥,正所謂“一箇中國人是條龍,一群中國人是條蟲”。

不過呢,過去的中國人有一個非常好的傳統——尊重讀書人,羅芳伯這時候作為讀書人就出頭露面了,他自小也有點武術底子,一般的流氓惡劣人士也鎮得住,慢慢地羅芳伯也就把當地的華人團結在了一起,建立了一個自保組織——蘭芳會。

之所以自稱為“蘭芳會”,是為了區別於“天地會”,因為那個時候,天地會的勢力在東南亞很厲害,據說現在也厲害。

後來在羅芳伯的領導下,蘭芳會越來越來越厲害,甚至被當地人的部落酋長請去平叛,平叛之後酋長一定要把自己的酋長之位連帶所有金礦和居民全部送給羅芳伯(內情請自己去想象)。

有了金礦,要搞經營活動呀,於是蘭芳會轉化為蘭芳公司。

到了1777年,隨著勢力更大,管轄的居民更多,羅芳伯又把公司升級為了“蘭芳大總制”共和國。

據說羅芳伯曾經去過雅典考察雅典的政治制度,為了避免“蘭芳共和國”出現家天下的局面,羅芳伯與蘭芳國的其他領導人共同設計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規定歷代繼任者都不能把領導人的位置傳給自己的血親,國家有國防部,沒有常設軍隊,而是全民皆兵。

可想而知,面對荷蘭那種武裝到牙齒的武裝殖民者,沒有常備軍怎麼行呢?打不過嘛!

羅芳伯採取的辦法是——依附大清朝,宣佈自己受大清國管轄,也派了人去大清覲見乾隆皇帝請求稱藩,但是乾隆沒有同意,認定他們其實是海盜巢穴。

可是,畢竟財帛動人心,大清最終同意了他們通商的請求,給予了最惠國待遇。

藉著這一點,羅芳伯在印尼製造假象,宣稱蘭芳共和國已經是大清朝的藩國,此舉果然唬住了荷蘭人,相安無事一百餘年。

後來,鴉片戰爭戳破了大清朝的臉面,大清朝在國際上一再丟人現眼,也就沒人瞧他是顆蔥了。

於是荷蘭人在1884年,趁清法兩國在越南打“中法戰爭”之際,入侵蘭芳共和國,蘭芳共和國亡!

不過,由於荷蘭仍然害怕清政府做出反應,荷蘭並末公開宣稱已經佔領蘭芳共和國,而是另立了一個傀儡以便進行統治。直到1911年清朝被孫中山打倒,中華民國成立後,荷蘭才正式宣佈了對蘭芳地區的佔領。

那一時期,在海外建國的僑商並不止羅芳伯一個,大概有十多個之多,唯一不稱王而採取民主制的只有這一個。

蘭芳共和國比美利堅合眾國還早11年立國。



葭明通半瓶歷史


“蘭芳共和國”是清朝時期由華人在東南亞建立的大統治共和國,由廣東梅縣客家人羅芳伯的貿易公司“蘭芳公司”發展而成。“蘭芳共和國”存在時間是1776年——1886年,享國長達110年時間。(關於蘭芳共和國的故事,我曾經在另一個賬號上寫過一篇文章,感興趣的可以去搜索“光焰體育”,主頁內能找到。)



大家從“共和國”三字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比較先進的國家理念,在那個封建制度下成長起來的羅芳伯,很有遠見的實行了共和制,讓國家的發展勢頭迅猛。國家的最高領導人稱為“總長”,領導人的更迭採用選舉制和禪讓制,歷12任總長。“蘭芳共和國”最巔峰時期得益於和清朝的通商,在最鼎盛時期,蘭芳共和國有10幾萬華人以及幾十萬當地土著,管轄著幾十公里的產金地,佔據了整個加里曼丹島。



在建國之初,羅伯芳曾向當時清朝乾隆皇帝提出過稱臣,成為大清的藩屬國。但那時的乾隆已經65歲,晚年乾隆昏庸無知,狂妄自大,在他眼裡,蘭芳共和國只不過是大清的流民而已。因此,乾隆並沒有接受蘭芳共和國,但他准予蘭芳共和國和大清進行貿易活動。正是依靠著和大清的貿易,羅伯芳對外宣稱已經獲得了大清的庇護。當時的大清還很強大,讓當時對蘭芳共和國虎視眈眈的殖民者投鼠忌器。



後來清政府被西方列強入侵,蘭芳共和國的“靠山”倒臺。趁著荷蘭殖民者認為的大清無暇顧及之機,他們在1884年開始入侵蘭芳共和國。雖然經過了頑強的抵抗,但終因實力對比差距巨大,蘭芳共和國被荷蘭人佔領。但是,由於害怕清政府,荷蘭只是安排了一個傀儡政權接手蘭芳共和國,直到1912年清政府滅亡,荷蘭才宣佈對蘭芳共和國的佔領。



蘭芳共和國的餘部逃到了蘇門答臘地區,很多人在那裡定居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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