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
2019.10.04
10月4日14時35分許,李某駕駛魯D6WXXX號小型轎車沿臺兒莊區興中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雅迪電動車行門前路段時,與同方向由北向南楊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刮碰,造成楊某頭部倒地受傷,事故發生後,李某並沒有意識到發生交通事故,直接駕車駛離了事故現場。
喝酒勿開車
開車別喝酒
當日17時許,李某的交通肇事行為被臺兒莊交警查獲。隨即民警將李某帶至臺兒莊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事故處理民警將其帶至區醫院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4.5mg/100ml。李某涉嫌醉酒駕駛。
後經事故認定,李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後駕車駛離現場,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
10月7日,楊某經徐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溫馨提示: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保護事故現場;
造成人員受傷的,應立即搶救傷員,迅速撥打120和122,
等候交警處理!
轉自:深度棗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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