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擅自修建河堤近百米,绥德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

绥德县崔家湾镇西马湾村于2018年在无定河河道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修建河堤约98米,该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河道行洪,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安全隐患。

2019年5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公益诉讼监督线索,经拍照、调查确定违法事实和责任人后,及时与县水利局、崔家湾镇政府联系、沟通、座谈,就该违法行为详细研究解决方案,既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地让当地村民满意,有效化解村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县水利局及时整改,后县水利局联合崔家湾镇政府在一天半的时间内,启动2台挖掘机、2台推土机、4辆卡车,将崔家湾镇西马湾村无定河河道内擅自修建的河堤清理干净,整改完成。

检察机关办理该公益诉讼监督案件,保护了生态环境,排除了无定河河道障碍,维护行洪安全,为沿河道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贴近了人民群众,化解了群众与政府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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