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所謂“小金庫”,按照現代的理解,是指那些“私自”設立賬簿的各項資金或者財產,也就是說,這些錢“違反了法規或者其他規定”。“小金庫”的存在不是現在才有的,但是,象今天這樣成為一個熱門話題,卻是有其特定的歷史條件。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在《紅樓夢》第一百零七回“散餘資賈母明大義,復世職政老沐天恩”,寫賈府遭查抄後,家裡捉襟見肘,入不敷出,難以為繼。賈母,這位平日裡高高在上、眾人前呼後擁的老祖宗,將自己做媳婦到如今積攢的私房錢都拿了出來,這裡的私房錢,也就是賈母的“小金庫”了。

其實,在清代,“小金庫”已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了,從地方到中央,大家都搞起了“小金庫”。看似滿足了私慾、方便了辦事情,甚至,可以成為某種特殊項目的費用。但是,最大的弊端,則是導致了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從而滋生腐敗,老百姓的負擔也由此加重了。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那麼,為何清代的官場這麼熱衷於“小金庫”,還不怕公開?

歷代朝代,公務員都拿著國家發的“正俸”,清代還多了“養廉銀”,但是,這些並沒有阻止他們斂財,而是儘自己所能,竭力讓自己的錢包更鼓一點。隨著一些人的官越做越大,他們的“小金庫”也就越來越充實。“小金庫”雖冠以“小”字,但容量卻大得驚人。

如:知縣一級的官員,假如,每年收牛羊稅可達到600兩,他們僅報賬13兩,交納藩司署費24兩,道署則是20兩,州署14兩,其餘的,就進了官員自己的腰包。這是《清稗類鈔》記載的一件“小事”,從中可以算出,光“牛羊稅”這一項,當地的官員就有529兩銀子“進賬”。

並且,這只是一年中的一項收入,再來看看“驛站費”,知縣每月可領到300兩, “其由縣給發,不過五十兩”,這麼一算,每年又可“獲利”3000兩左右的銀子。還有契稅,每年也會有幾千兩銀子的“收入”。就一個小知縣的“金庫”,每年就會有大幾千兩的銀子“入庫”。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這本書還補充說道:“計南宮一縣,外收至三四萬,而交官不及半,至報部不過數百金而已。” 一個小小南宮縣,“小金庫”收入就已經超過了每年一萬兩。那些藩司和糧道,手中握有稅收大權,其獲利之多豈不是要翻番?

1845年,張集馨走馬上任,跑到陝西“督糧道”,這可是當時著名的可以“撈油水”的差事。他一到陝西就發現,他的前任在交接前,指使家人倒賣了糧庫裡的4000石麥子。但是,對此他沒有任何辦法,只得自己填補這個虧空。

當然,用的不是自己的錢啦,因為,他連從北京過來的路費都是借的。最終,這筆錢毫無疑問就是陝西督糧道的“小金庫”出的。根據他的記錄,這個“小金庫”每年有三四十萬兩銀子的收入,刨去一些官場打點所需費用外,剩餘的都進了陝西督糧道本人的口袋裡。

而且,大家都知道這個“秘密”,且大家都是心照不宣。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再來說說總督大人的 “小金庫”,作為清代地方上最高的軍政長官,他們每年的私下收入,一般都能達到十多萬兩銀子。據說,當時的“封疆第一肥差” 便是兩江總督。《水窗春囈》這本筆記,記錄了很多關於“小金庫”的故事。根據它的說法,“督以兩江為最,一年三十萬。” 這個數字“30萬”說的就是 “小金庫”收入。

總督和巡撫都有關稅和鹽務“津貼”,也就是“浮收”的關稅和鹽稅,而這兩項收入就成了“私人收入”的重要財源。就連曾國藩,在“任職兩江總督”時,鹽運司“上繳”的“緝私經費”及海關的“公費”,還是遵循了官場的規則,最終,被其一一收下。就像張集馨說的那樣:“監司大員行同市井… …餘居是官,心每不安,雖非勒折,確是浮收。”

其實,“小金庫”在清朝如此“普及”,不是沒有原因的。

官員的工資低、官場腐敗、中央官員向地方官員“獅子大張口”,以及官員本身貪心不足,都讓其“經久不衰”。不但如此,軍隊之中一樣也有小金庫。晚清的淮軍和北洋新軍,他們的“小金庫”一樣“有名”。不像地方官員有稅收大權,他們斂財的方式則簡單粗暴,就是扣發軍餉。日積月積,就形成了鉅額“小金庫”。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那麼,誰在用這筆錢?

毫無疑問,直隸總督李鴻章大人。他去世以後,這筆財產還餘有500多萬兩銀子。後來,這筆錢落到了袁世凱的手中用來招募新兵。士兵們的賣命錢,就這樣成了官員們的“提款機”。這種做法在當時晚清的軍隊中,非常普遍。大家進入軍營,就是為了混口飯吃,結果賣了命,錢還到不了手,誰還傻乎乎的衝鋒陷陣?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後來清軍的戰鬥力如此不堪。

《異辭錄》一書則是以雜記的方式介紹晚清京師的各種掌故,作者記事,大多直筆無隱,對當時要人顯宦,頗有抨擊。書中記載了這樣一個事情,說:慶親王奕劻掌權期間,自己的家用開銷達到每年需要30餘萬兩銀子,國家給的工資遠遠不夠呀,那麼,怎麼辦?“鹹知取諸北洋,然究於何項開支,何人過付,無人能測也。” 於是,就動用了北洋新軍的“小金庫”。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之後,“斂財”的這種傳統從淮軍傳到了北洋新軍,他們每個月都會扣發軍餉三四萬兩銀子。袁世凱更會做人,沒有獨自享用這個“小金庫”,而是很大方的“分享”給了慶親王。這就能解釋,為何袁世凱官途會那麼的順暢了。慶親王拿了人家那麼多錢,總得有些回報吧。

之後,袁世凱的接任者鐵良,也學了袁世凱的做法,鐵良拿到四鎮新軍的管轄權後,就是通過“小金庫”斂財,然後,繼續“進貢”慶親王。所以,他的地位就此步步高昇。由此可見,那個時期的官員為何如此鍾情“小金庫”的原因,最終,還是為了“權”。

在1903年到1908年期間,大清招商局的領導人就是袁世凱,他制定的一份《整頓局務九條》,其中,規定的很清楚,他對招商局的“招商事宜”和財務等事項,是直接管理,有絕對的控制權,尤其是財務這一塊兒,他更是抓的緊緊的。

不但如此,袁世凱還規定“動支款項在一萬元以上者”,必須有他本人簽字才算數。實際上,他將招商局當成了另一個北洋新軍集團的“小金庫”。有記載,在他任職期間,北洋每年從招商局“提取”的白銀達到數10萬。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再來看看晚清皇室,他們做的不比這些大臣們遜色,只會更厲害,慈禧就有3000萬兩的“私房錢”。

封建時代,財政收支系統有兩條線:

一個就是政府財政;

另一個就是皇家財政。

實際上,這個皇家財政就是皇室成員的“小金庫”。同治年間,戶部每年要劃撥給內務府不過是30萬兩銀子。到1893年,這個數字就增加到每年110萬兩。當時,還有一種“交進銀”的做法,就是在原有“小金庫”之外另設的“私房錢”。

到了清末,慈禧老人家的私房錢有黃金3萬兩之多。另有一種說法,《異辭錄》的作者則認為,慈禧的“私人收入”甚至高達3000萬兩銀子。還說,“半在南苑,半在大內,皆用紅繩束之”。看來,這個場面也是蠻壯觀的。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但是,錢再多,也不如命來的重要。當年慈禧倉皇逃出北京之時,哪還顧得上這些錢?不過,還是有大臣,做是相當負責。留守大臣世續知道這筆錢的所在地後,就自己花了錢僱傭日本使館的士兵“幫忙看著”,想來,這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之後,慈禧帶光緒回來以後,看見自己的私房錢被保管的好好的,立刻就開心了,又是“賞黃馬褂”,又是加官進爵,“轉吏部兼都統”。可見,金錢的力量太大了。甚至,更有人說,慈禧的財富,“數都數不清”。《十葉野聞》裡就記載有“或言計共二百兆兩”。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筆錢最後又去了哪裡?

2億兩白銀,想想都瞠目結舌。它們是被人搶了嗎?還是有人監守自盜?現今,已經無法查證了。估計,連慈禧本人,都不一定十分清楚她究竟有多少財富?若是放到現在,是不是可以打榜,讓慈禧坐上頭名富豪位置?

晚清時期的官員都有一筆“特殊錢財”,肥了自己但卻害了整個國家

光緒、慈禧相繼去世後,隆裕太后成了宮中第一把手,也玩起了“小金庫”,她當然沒法和自己的前任相比。因為,那時的清政府,年年賠錢,哪還有更多的錢進個人腰包?不過,她還是很聰明的,學會了讓錢生錢,玩起了“理財”,將錢存進了外國銀行,賺取利息。

據說,當時的經理人,是其妹夫載澤看好的盛宣懷。“盛(宣懷)本狡獪”,最終,在清政府倒臺之後,更有傳聞說“洋行有倒賬”。這位整日蝸居在宮中太后,面對亡國早已六神無主了,哪還有精力顧得上自己的私房錢?這筆錢怕是早就被人“私吞”了吧。

【《清稗類鈔》、《水窗春囈》、《異辭錄》、《整頓局務九條》、《十葉野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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