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郯城縣歸昌鄉林子村的村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王濤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山東省郯城縣歸昌鄉林子村的村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王濤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失信被執行人:王濤,男,42歲,漢族,住山東省郯城縣歸昌鄉林子村。

身份證號碼:37282219770320××××

執行案號:(2018)粵1324執1501號

執行法院: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7)粵1324民初444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王濤應當支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給申請執行人裴紹楷,承擔案件受理費1050元、公告費300元、執行費670元。

因被執行人王濤沒有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裴紹楷向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9月4日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王濤因拒不向本院申報財產,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有相關線索舉報,請聯繫主辦法官:盧法官,電話0752-786982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