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網絡購物雖便利 紀律紅線不能破

原標題:公職人員請牢記:網絡購物雖便利,紀律紅線不能破

又是一年“雙十一”,又是一年網絡購物盛會。隨著電商平臺的飛速發展,如今,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一種重要交易方式。但梳理近期曝光的一些案例可以看到,少數公職人員沒有把握住尺度,有的將網購作為套取公款的捷徑,還有的索性在網上做起了生意。我們梳理了部分典型案例,警示公職人員在這場“消費狂歡”中嚴守紀律紅線。

愛網購的二胎媽媽,把學校食堂當成了提款機

2019年4月19日,是浙江省永康市第三中學食堂工作人員潘春豔剛生下二胎的第9天,身在哺乳期的她心急如焚地來到永康市紀委監委主動投案。

“我不能再等了,這件事憋在我心裡好久了,再不說就要錯過投案自首的機會了,我要主動交代,請你們一定幫幫我!”潘春豔一見到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就開始交代。

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潘春豔在永康三中食堂工作期間,利用負責學生食堂卡充值的職務便利,採用虛構電腦充值系統故障的手段,侵吞充值款48萬餘元,用於個人消費支出。今年4月她請產假生二胎,意識到貪汙公款的犯罪事實將很快紙包不住火,因此決定主動投案。

“潘春豔很愛購物,平時吃穿用很講究,她隨便買一件開衫都要兩三千呢!”“她家孩子穿的用的都是網上代購的外國品牌,可捨得花錢了!”……調查人員從她的同事口中瞭解到,這位1987年出生的年輕媽媽平時是個超愛“買買買”的典型網購狂。

潘春豔工資不高,也無其他收入來源,但平均每個月都要支出上萬元用於本人及孩子的開銷,有的是通過代購商家買衣服和化妝品,有的是通過淘寶買生活用品,還有的是線上支付餐費和娛樂費用。

“我喜歡瀏覽網絡商家的朋友圈,每當他們上新品,就忍不住想下單。在這種購物慾的驅使下,我想到了截留食堂卡里的錢來供應我的個人開支。我越來越管不住自己的手,每個月都要去固定的微商網店消費,買的東西越來越貴,截留的錢越來越多,根本停不下來。有一次我給女兒買衣服,一口氣就刷了2700元。無聊了要買,心情不好也要買,孩子惹我生氣也要買,好像在‘買買買’的任性裡,我找到了片刻的快樂和滿足,也暫時忘記了生活裡的瑣碎和煩惱!”潘春豔說。

投案自首時,她以為挪用的數額是25萬,但看到鐵證如山的48萬賬單擺在面前,她才意識到自己花了那麼多不該花的錢。密密麻麻的消費記錄中,少則幾十,多則上萬,購買的物品五花八門,有的連她自己都記不清楚到底消費在了何處。

接受調查時,潘春豔連說了四個“對不起”,她說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家庭、對不起孩子、對不起親朋好友。這些年如流水一樣的網購支出,最後還是得由自己和家人來買單!

2019年10月25日 ,永康市紀委監委將潘春豔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永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用網購賺差價,副局長套取資金上百萬元

高雪梅是四川省宜賓市興文縣教體文廣局原副局長,與潘春豔熱衷網購為自己“買買買”不同的是,高雪梅將網購作為了套取公款的“捷徑”。

2017年12月,興文縣需要購買7套音響發放到鄉鎮,負責此項工作的正是高雪梅。她找到一家淘寶店,按照每臺5千元的價格支付商家3.5萬元。隨後,她找人開了9.96萬元的發票,並虛構合同和委託書到單位報賬。

輕而易舉賺到“差價”,讓高雪梅嚐到了甜頭,她的膽子越來越大。

2018年,縣發改局和縣教體文廣局牽頭在全縣101個村實施易地搬遷文化廣場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縣財政補助每個村20萬元,項目內容包括文化廣場硬化、文體設施的採購和安裝等。高雪梅利用負責此項工作的便利,召集各鄉鎮分管領導開會,告訴鄉鎮領導籃球架、乒乓球檯、宣傳欄由縣教體文廣局統一採購,每個鄉鎮需在縣財政補助每個村20萬元的經費中返款1.4萬元用於採購。截至案發,高雪梅從73個村收到102.08萬元經費。

但花到採購安裝上的費用有多少呢?只有67.7萬元。高雪梅自行在淘寶上找到山東某體育用品公司,購買了260個籃球架和50個乒乓球檯,又在網上購買了100個宣傳欄,總共支付了商品費用、運輸安裝費用67.7萬元。為矇混過關,她編造了施工合同、委託收款書,加蓋了成都某體育用品公司公章並虛開了發票交給各鄉鎮。

還是在2018年,市文廣局撥給興文縣73萬元文化設施經費,高雪梅聯繫某公司開具73萬元發票,虛構了73萬元的採購合同。之後,她將虛擬的合同等資料交到縣教體文廣局報賬。縣教體文廣局將73萬元經費劃撥給該公司,隨後該公司分兩次共轉賬72.99萬元到高雪梅提供的銀行卡上。

大錢敢伸手,小錢也不放過,高雪梅把“黑手”伸向了惠民書屋。在負責建設某惠民書吧工作中,她在淘寶上找到某公司定購400本圖書,實際購買價1.3萬元,但她要求該公司把購書款發票金額開成2.456萬元。此後,她又聯繫該公司給某農家書屋定購400本圖書,實際購買價1萬元,要求該公司將發票開成1.78萬元。

今年8月,高雪梅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以愛之名做“微商”,踩的是紀律紅線

作為母親,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給孩子更好的物質生活,本無可厚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文廣旅體局文化行政執法大隊科員張某,和很多沉浸在初為人母喜悅中的新手媽媽一樣,通過媽媽群、微商、代購等途徑購物,做足了寶寶吃穿用的功課。但她藉著這個由頭,趁機做起微商生意,踩了工作紀律的紅線。

2018年夏天,張某的女兒蹣跚學步,她想買一輛輕便好用的推車給女兒使用。看過一些推薦後,張某通過一個母嬰群給女兒買了一輛口袋車,她也因此認識了一個住在附近的寶媽。兩個新手媽媽有說不完的話,一來二去,鄰居寶媽極力推薦其加入代理,這樣張某購買母嬰產品也都能享受相對優惠的價格。張某想到自己正好有購買需求,就馬上交錢入了代理,用於為女兒購買尿不溼、玩具等。有了一次次購物經驗後,張某對母嬰物品購買的經驗越來越豐富,因為對這方面瞭解比較多,也會替朋友推薦和代買。

2019年2月左右,張某的愛人開始創業,考慮到張某瞭解母嬰產品以及有相對低價拿貨的優勢,由其註冊了一個微信號,用於發佈嬰兒推車、尿不溼和其他母嬰用品等產品信息,對象主要集中在朋友、親戚和鄰居中。

起初,張某利用中午和晚上幫忙回覆處理買家的留言和訂單信息,但有時買家也會在工作時間諮詢、下單,張某怕買家等太久耽誤生意,看到了也會回覆和處理訂單信息。由於商品本身金額不高、數量不多,且張某認為自己只是幫著丈夫處理些客服工作,心態上逐漸放鬆,沒有意識到這已經違反了紀律。

今年4月,拱墅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收到“張某工作時間做微商”的問題線索後,迅速進行查證,很快核實了張某存在參與其配偶許某微商經營活動的情況。鑑於情節較輕,張某認識態度好,由所在單位黨委對其進行談話批評教育,並責令其作出檢查。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公職人員在享受網絡購物便利的同時,必須始終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恪守紀律紅線、堅守道德底線,不越雷池、不踩紅線、不越底線。買得開心,更要買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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